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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读云 > 诶,我就不死[穿书] > 第2章 金枝玉叶

第2章 金枝玉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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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长玉站在月光下,十九岁的年纪,神情却有一种濒死的惨淡。

“你怎么能,忘了我?”

声音散在风里,他也好像要破碎在尘埃中,这种痛很明显,和他杀人时的狂妄冷漠完全不同。

金絮似乎不忍,朝微微弯腰的少年走过去,她踩着别人的血肉,死人的尸骨,一步一步像在地上印了红莲,染了他的罪孽。

“慕长玉——”她收起先前的客套,低声询问:“你还要杀人吗?”

他摇头,垂敛长睫,像被折了翅膀的蝴蝶。

得到肯定,金絮大着胆子去搀扶他,道:“我认得你的。”

他是她书中结局为死的反派,是读者心头的意难平,是未能活过及冠的少年,是一生都没尝过被爱的可怜人,也是杀人无数的魔头。

是被她亲手设定成恶人的慕长玉。

金絮心里有股道不明的酸涩,她把他的身份一一说明,慕长玉忽然扣住她的手腕,像溺水之人抓住最后一根浮木。

“不对。”他说:“那是世人眼中的慕长玉,而我,是与你有过白头之盟的人,是金阿宝未来的夫君,是你爱着的人。”

“你别丢下我。”

金絮懵了。

她只是一条咸鱼罢了,莫名其名穿入书中,怎么就定终身了?

虽然这小子长得很不错,但似乎脑子不太好,这样的不能要。金絮艰难地抽出手,大概是吃准他不会杀她,她作死道:

“我怎么会喜欢一个我讨厌的人呢?”

在《剑仙逍遥》这本书中,她就算站队,也是站男主随月生啊,至于慕长玉……他一个反派头子,在这口出什么狂言?

金絮自认为是立场坚定的人,她看着眸光逐渐暗下去的少年,有点害怕,补充道:“也不是拒绝你,要是你没杀过人,我会考虑一下的。”

慕长玉唇边苦涩,道:“我何尝不想做一个洁净之人。”

他的神情仿佛在说,如果你还记得从前的我,就会原谅现在的我。

金絮哑口无言。

她指了指身后的尸山,没话找话:“慕公子,你求亲的聘礼挺别致的。”

“是他们该死!”慕长玉陡然出声,抬手抹去颊边血痕:“阿宝,你回头仔细看看,这每一张脸的主人,都曾经在你身上戳过窟窿。”

“是他们杀死了你,让你忘记了我。”

金絮:什么?

这小疯子是说,他杀人是替她报仇?

心里一片混乱,金絮揉了揉额角,她有许多疑惑,比如慕长玉怎么知道她小名阿宝,又比如她为什么会在病床上躺了两年,毫无意识。

难道那两年里她也穿越了?

看对面少年一副怨夫相,金絮不得不相信,他们之间真的有过点什么,但她忘了。

“慕长玉,我们……”她顿了顿:“真的相爱过?”——这很离谱,也很难评。

闻言,少年仿佛重新活过来,他添油加醋道:“阿宝,你从前很喜欢我。”

“我们年少相遇,一路扶持,彼此之间没有矛盾,细水长流。”

按他这么说,恋爱历程主打的就是一个平静?

金絮不太信,她了解自己,也了解慕长玉,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两相碰撞,绝对是会鸡飞狗跳。

“怎么?你不信吗?”慕长玉有些心虚,淡声道:“阿宝,哪有夫妇不吵架的?你别多想,先跟我回家。”

“回你的虎狼窝吗?”金絮脱口而出,说完又觉诧异,她轻捂着唇,想不明白这种公然挑衅大反派的胆量是从何而来。

慕长玉也不生气,仿佛她本该如此,他负手跟在她身后走,守护着她的影子。

“喵~”一声猫叫吓到了金絮,她抬头,只见那座刻着鹤首的大殿前,熟悉的狸花猫朝她摇了摇尾巴,一眨眼,它又消失不见。

金絮:猫大仙,你换个人嚯嚯吧。

这小东西出现得太巧,不免唤起她一些记忆,那些过去的、尘封的、关于慕长玉的。

他撒了谎。

他们之间不是少年夫妻,相互扶持,而是各怀鬼胎,相爱相杀。

……

两年前,临安城。

首富金家在举办一场生辰宴,今日是给大小姐祝寿,作为老爷唯一的独苗,少女被宠得无法无天,要星星不给月亮。

四进的院落里忙忙碌碌,只有大小姐的闺阁静谧无声,青纱帐旁,有丫鬟摇着小扇,凉丝丝的风扑在金絮脸上。

她抱着丝绸薄被翻了个身,还不愿醒,直到妇人端着冰碗过来,清爽的香气让少女揉着眼睛爬起来,“二娘,让我猜猜,今日是荔枝杨梅饮,对与不对?”

“我们阿宝的鼻子真灵。”徐素伸手刮了刮少女红润的脸颊,“十八岁的大姑娘了,怎么还赖床。”妇人话里没有责备,全是宠溺。

金絮顺势抱住她的胳膊,蹭了蹭:“我还小嘛,二娘,你跟爹爹说,就取消婚约吧。”

今日是她的生辰宴,也是她和封地在临安城的小王爷订亲的日子,更是金絮穿越到这个世界的第四年。

换言之,她已经过了四年咸鱼生活,刚穿来的时候,她还提醒自己不要沉溺在纸醉金迷的富贵生活里,现在的她——

上啃老下啃小,柔弱不能自理,承认自己废物,做蠹虫也挺好的。

要是不嫁人就更好了。

金絮想到家里挑的未婚夫婿,小王爷谢修,和她同龄,比她还幼稚,一心想修仙,奈何家里有王位继承,没人支持他。

金絮:我支持。

你上山吧。

小王爷也是单纯:那你会等我吗?

金絮:我等你……才怪。

小王爷似乎很感动:没想到你人还挺好的,我已经决定了,用假死金蝉脱壳,偷偷去仙山拜师学艺。

金絮:好,我帮你。

她给了小王爷一颗假死药,金家之所以如此嚣张,不是因为富有,也不是因为她爹退休前是大将军,而是因为她金家有个了不起的修士,天之骄子金月生。

金月生是金絮的小叔叔,只比她大一岁,四年前,他拜入玄剑宗,凭天资成为首席弟子,不知被多少人羡慕,说他是寒门出贵子。

小叔叔也很争气,他是所有大宗门首席弟子里,唯一一个出身不是修仙世家的,天赋却远胜过修仙世家的子弟,才短短四年,修为已是金丹期。

这速度比坐了火箭还快,典型的老天爷追在屁股后面,喂饭吃。

用金絮老爹的话说,是他们金家祖坟冒青烟,光宗耀祖。

作为反面教材的金絮,不太爱听关于小叔叔的事,但金月生送来的东西,她照用不误。

不想去学堂念书,就吃龟息丹,往死里睡,吓唬她老爹,想要看世间山水,大山大河,就用山水符,蜃镜。

要想死遁,也有办法。

小叔叔从没亏着她,在临安城里,她是最骄傲明亮的年轻姑娘,这份底气是家里人给的。

烦恼嘛,也是有的。

比如她那个冤种未婚夫婿,谢修假死后,为了帮他做戏做全套,也为了让金老爷觉得她伤心欲绝,暂时断了再给她相亲的念头,金絮不得不披麻戴孝,去跪坟。

毕竟差一点,她就是那个幼稚鬼名正言顺的妻了。

谁让他一心想修仙,她又只愿躺平呢?谢修还挺会挑日子的,选择“死”在她的生辰,他最后与她见面时说:

这样,你就一辈子都忘不了我了。

哈哈,金阿宝。

多浪漫啊,你的生辰,是我的“祭日”。

放心吧,你这么好,一定会遇到更好的人,但要是实在没人要,就来找我吧。

金絮:谢邀,不吃回头草。

这该死的“前夫哥”给她带来了什么呢?一个克夫的寡妇名头,还有连着七日跪坟,也幸亏她脾气好,自己虽咸鱼,但很支持旁人追逐梦想。

万一见鬼了呢。

金絮深吸口气,山林里刚下过雨,朦胧雾气中,能看到不远处凸起的土包,那里有许多坟墓,也有小王爷谢修的。

他抛下了尘世的身份和牵绊,一心追逐大道,其实他家里人是知道的,只是谢修不知道,还以为拙劣的装死骗过了至亲的人。

话说回来,被雨水一冲刷,坟墓都洗得很新,这前夫哥的坟头到底是哪个啊?

按谢家的意思,墓碑没刻字,但没刻字的墓碑有好几个,金絮后悔下葬当天没跟着过来,她当时只顾着表演“伤心过度”了。

那就随便选一个吧,反正没人知道。

金絮找了个顺眼的墓碑,理顺青黛色的裙摆,缓缓下跪,幸好落了雨,她不用挤眼泪。

“小王爷,你、你一路走好啊。”千万别回来了。

少女故作哭腔,扬手洒纸钱,雪白衣袖灌满了斜风细雨,愈发衬得她孤单如白鹤。

头顶上的纸伞朝她偏了偏,一道带着戏谑的凉薄声音响起,穿透了溅在伞面上的水珠:

“大小姐……”

“有没有一种可能,”

“你哭错了坟。”

作为护卫,慕十七实在不该多嘴,但这个女人的虚情假意,实在是叫他刮目相看。

以至于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代号十七的慕长玉,都不信她的喜欢。

她是金枝玉叶,而他是金家为她准备的死士之一,生来就云泥之别。

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和拿钱买命的江湖剑客之间,哪里配谈感情。

他又怎么会喜欢一个,他讨厌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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