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晚,林非又骑着自行车到了老地点。这次为了方便计价,她决定长短袜分开卖。今天带的都是短袜,数量还是六百双。
有不少居民已经翘首等在那里,一见到她的身影就蜂拥而至。
收摊的时候,林非嗓子都喊到冒烟,手臂上还有不少抓痕,是她在劝阻两位争抢袜子的中年妇女被误伤的。
这一晚,六百双的袜子依然很快就一售而空,但只收到了两百三十元,损耗比第一天还要大。刨去成本,第二晚的利润直线下降,只有五十多元。林非皱起了眉,看来趁乱顺手牵羊的人越发多了。
危机感陡然而升。这个时代,生活物资还不是那么充沛。虽然绝大多数人的本性不坏,但是占小便宜的心理是免不了的。
这么下去,恐怕利润会越来越少,最终能不能回本,都还是个问题。
林非心事重重地推着车往家的方向走。
路过一条巷口,巷子里的黑暗传来打架的声音。不是很激烈,听起来已经到了尾声。
混世魔王那中气十足的声音飘了出来:“我再说一次,冤有头、债有主。以后再来找我。否则,我见一次,打一次!”紧接着,又是一阵拳脚到肉及此起彼伏的哀嚎声。
黑暗里有一个红点朝她的方向飘来。林非赶紧转身贴着墙角站着,怕被发现。
混世魔王手指夹着一根烟,闲庭信步似的走了出来。他的上衣被扯烂了,露出了一片胸口的皮肤。光洁而充满生机的肌肤,反射着路灯昏黄的灯光。
林非跟在他后面走着。
才走了百来米,混世魔王的步履变慢了。走路的姿势也不再那么潇洒随性,开始有点一瘸一拐。
他停下脚步。
林非也跟着停了下来。
混世魔王回头,看到林非,戒备的姿态放松了下来:“怎么是你?你干嘛跟着我?”
林非无辜地看着他:“这是我回家的路。”
“你都看见什么了?”
“这么黑,我什么都没看见。”
见林非匆忙否认的模样,混世魔王居然有点失望:她没有看到自己以一挑三的雄姿和气势。
林非往前走了两步,仰头盯着混世魔王的脸看。线条刚硬的下巴处有好几处淤青,嘴角还渗着血。
混世魔王被看得脸上发痒,不自觉地摸了摸脸。碰到一处伤口,不由得“嘶”了一声。
“你受伤了。”
“要你管。”
她该不会以为自己打架打输了吧。混世魔王想到这个,抿着嘴唇扭头就走。
路灯将混世魔王的影子拉得很长。
林非恶作剧似的跟在他的后面,追着他影子的头踩。
最后一脚没有踩中。
他的影子忽然缩成了一小团。
高大的混世魔王轰然倒地,晕了过去。
半夜,混世魔王在医院急诊室醒来的时候,林非正坐在一边,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嘴里默念着数字。
护士走进来,关掉点滴,拔掉针头,说:“低血糖,没多大事。挂完葡萄糖就可以走了。以后记得准时吃饭。”
混世魔王斜睨了护士一眼,眼神带着“要你多管闲事”的不满。
护士闭上嘴,委委屈屈地走了。
混世魔王看向林非:“你在算什么?”
林非:“救护车费、挂号费、医药费,一共六十八元三毛七。”
混世魔王:“老子从来不欠债……欠你的,还你就是。”
林非合上本子,站起来,笑眯眯地说:“正好,我有件事需要你帮忙。”
混世魔王:“你想揍谁?”
林非:“……明晚七点,人民广场等我。”
第三晚。
天还没黑,人民广场就热闹了起来。人们对金钱的嗅觉是非常敏锐的。受到林非的启发,人民广场的夜摊多了起来。既有卖服装鞋帽的,卖锅碗瓢盆日用品的,也有卖小吃夜宵的,但人气远远比不上林非的袜子摊。
林非还没到,就有不少人在袜子摊附近徘徊等待了。
一个挽着菜篮子的干瘦老头给身边的同伴使了个眼色,低声说:“你等会儿就知道了。这家袜子便宜质量好。关键老板是个老实的小姑娘,偷偷多拿几双不碍事的。你瞧,我今天还带了个篮子过来,下半年我们一家人的袜子就靠这个了。”
说完,他精明的眼珠子转了几转,干皱的脸上露出了贪婪的笑容。
同伴听他这么一说,不由得悔恨自己今天没什么准备,空手而来。
见到林非的身影,还未等她将货从自行车后座上卸下来,干瘦老头就一马当先冲了上去,直接将手伸进她的蛇皮袋翻捡了起来。
有了她带头,其他人生怕便宜都被别人抢走了,也争先恐后地去掏袋子,硬生生把林非挤到了一边。
争抢中,一双双袜子被翻出了袋子,散落在地上,又被人踩到了脚底。
林非急得大喊:“慢点!慢点!别抢!别抢啊!”她四处盼望,就是没有见到混世魔王的身影。
人们头顶头、脚对脚挤在一起,热热闹闹地抢袜子,没人搭理在一旁喊破喉咙的林非。
就在这时,混世魔王像一辆推土机冲入人群,伸展手臂,母鸡护小鸡似的将散开的蛇皮袋归拢到怀里。
“抢什么抢?排队,一个个来!”
干瘦老头正要抱怨,抬头看到混世魔王怒目金刚一样的脸,吓得顿时闭了嘴,往后退了一步。
以混世魔王为中心,人群纷纷自动退后了两步。
干瘦老头见势不妙,转身想要钻出人群,被混世魔王一眼盯住了。
“老头,站住!说得就是你,拿菜篮子的那个!”
混世魔王伸手握住老头的肩膀上。看起来只是轻轻这么一搭,老头的冷汗“嗖”的一下就飚出来了。
这是手吗?还是铁钳啊?
“付钱了吗?就想跑?”
老头支支吾吾不知道说什么。
混世魔王撩开篮子里表面的一层菜叶子,里面满满当当都是袜子。
林非见机挤进来,迅速清点数量,高声说:“大爷,您拿了五十六双袜子,共计二十八元,给您打个折,就算二十五元好了。”
正常人家,谁会一次买五十六双袜子,又不是蜈蚣。他是贪便宜才拿这么多的,又不是真的想买。这时候众目睽睽之下,他付也不是,不付也不是。
混世魔王拧起眉头,瞪着他:“怎么,想赖账?”
老头下意识举起手挡在面前,怕混世魔王打人。他不情不愿地说:“付,我付就是了。”
说完,老头扔下钱一溜烟跑了。
混世魔王拿起钱塞进林非手里,朝人群拍拍手,声若洪钟:“想买的,都排好队,一个个来。别觉得老板好欺负就想浑水摸鱼,我眼睛可好使着呢。别让我瞧见,瞧见了后果自负!”
林非站在摊前收款,混世魔王站在她的身后,虎视眈眈地看着。在他无形的气势下,人群自动排成了两队,一队挑选,一队付钱,有条不紊。
有了混世魔王在一旁威慑,接下来的几晚都很顺利,林非顺利卖掉了第一批袜子,按约给星星服装厂付了货款,剩下九百元的利润。
林非拿出一百元给混世魔王,说是他这几晚帮忙的报酬。
混世魔王高抬着下巴,对她手里崭新的百元大钞不屑一顾:“我欠你的,算是我还清了。这钱我不要。拿女人的钱,传出去,被人笑掉大牙,我还怎么混?”
林非:“那我替你存着。任何时候你来找我拿都行。”
混世魔王无所谓地耸耸肩,双手插兜,摇摇晃晃走远了。
卖完袜子的第二天,订做的裙子也刚好抵达春城。虽然细节做工和毛蜘蛛的那条原版相比还是差了一点,但整体质量不错,也没有色差。在一周之内能做到这个程度,已经达到了许多大工厂的水平了。
林非花了小半天时间,逐条剪去线头、熨烫平整,然后用粉色的牛皮纸包好,封口处还贴上了一个粉色蝴蝶结。既然是卖给少女的,那就要把仪式感做到位。
刘溪溪第一个穿上了新裙子。她对着镜子转了一圈又一圈,轻盈的裙摆绽放成一朵盛放的花朵。她的皮肤白皙,和粉色相得益彰,整个人特别娇俏可爱。而站在一旁,永远穿着校服校裤小白鞋的林非,对比之下,显得更加清冷朴素。
“你看看,人家这样像不像公主?”刘溪溪一手提起裙摆,一手翘着兰花指,朝林非行了一个不伦不类的公主礼。
“不是像,你就是。你是在逃公主。”林非见新裙子让刘溪溪脸上重新绽放了笑容,也跟着笑了。
“在逃公主?”刘溪溪咂摸着这个新鲜的词语,嘴角抿出一个小酒窝,“你说得真有意思。”
说笑间,她忽然又变得伤感:“如果公主一定要有一个后妈,我宁愿不当公主。要是我妈在,该多好。”
林非为她将泡泡袖上一个散开的蝴蝶结重新系好,说:“如果阿姨在家,她肯定看不得你天天闷闷不乐。”
刘溪溪想了想,点点头:“也是。这么漂亮的裙子,我妈也一定很喜欢。我要去找我妈。”
在一周内做成了两笔生意。林非收齐尾款后,给杨红汇去一半的利润。
杨红累死累活每天在流水线边站十四个小时,一个月也就挣四五百块钱。而这轻轻松松一周就挣了将近两个月的工资,杨红惊喜不已。她最初对林非的怀疑荡然无存,坚定地成为了林非的合伙人。
挣到了钱,林非终于可以改善自己的居住条件了。
当初王建只是简单修缮了一下老屋,满足基本的居住需求即可,屋内家徒四壁、空空如也。林非每日睡在一张一翻身就会咯吱咯吱响的木板床上,在一张摇摇欲坠的瘸腿饭桌上吃饭。
有了钱,林非雇了师傅,将破旧的房门换成铁门,修整院子,加固围墙,清理掉枯树野草,还沿着墙角种了一排薄荷。她还给家里添置了一些必备的家具,特别是为自己挑了一张舒适宽敞的实木大床。
周末的商业街热闹非凡,每家店门口都摆着一个大音响,争先恐后地放着促销音乐。
林非订购完家具,路过家用电器商场。商场门口的喇叭在循环放着慷慨激昂的广告曲:“紧握双手,挑战未来,追求卓越完美,此心永远不改。”
电器商场门口,一个套着天鹅玩偶的促销员往林非的手里塞了一张广告单。
林非看着手里的广告单,上面印着一台白色的洗衣机,一行加粗红色的宣传围绕着机身,醒目极了:立民族志气,创世界名牌,全心全意,小天鹅。
上辈子,林非一直希望有一台洗衣机,可以将她的衣服洗净甩干,这样每日早上上学的时候,她都能穿着干净的散发着洗衣粉清香的校服,出现在同学眼中。这样她就可以摆脱“林霉霉”的外号了。
这个愿望,直到林非去广州打工挣钱后,租上了独立的单间,才真正实现这个梦想。
她挑了一款最便宜的小型洗衣机。机身是白色的,是她最喜欢的颜色。
这辈子,这个小小的梦想提前实现了。
躺在崭新的席梦思大床上,闻着新换上的被罩散发的洗衣粉淡淡的清香,她踌躇满志地畅想着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