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仲弓為太丘長,有劫賊殺財主主者,捕之。未至發所,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回車往治之。主簿曰:“賊大,宜先按討。”仲弓曰:“盜殺財主,何如骨肉相殘?”
丞相治楊州廨舍,按行而言曰:“我正為次道治此爾!”何少為王公所重,故屢發此嘆。
…相关:言致有李、当初恋住进对门、雪女的柯学生活、这事绝对不能让娘子知道、致我亲爱的宝贝、反派战损值超标后[快穿]、一觉醒来成了亿万富翁始终什么体验、丞相万安、你是我的第一束光、月色托于你之手
裴叔則被收,神氣無變,舉止自若。求紙筆作書。書成,救者多,乃得免。後位儀同三司。
阮仲容先幸姑家鮮卑婢。及居母喪,姑當遠移,初雲當留婢,既發,定將去。仲容借客驢箸重服自追之,累騎而返。曰:“人種不可失!”即遙集之母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