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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之解

虚之解

作者:范姜大渊献

类别:其他

状态: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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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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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帝在石頭,任讓在帝前戮侍中鐘雅、右衛將軍劉超。帝泣曰:“還我侍中!”讓不奉詔,遂斬超、雅。事平之後,陶公與讓有舊,欲宥之。許柳兒思妣者至佳,諸公欲全之。若全思妣,則不得不為陶全讓,於是欲並宥之。事奏,帝曰:“讓是殺我侍中者,不可宥!”諸公以少主不可違,並斬二人。

  戴淵少時,遊俠不治行檢,嘗在江、淮間攻掠商旅。陸機赴假還洛,輜重甚盛。淵使少年掠劫,淵在岸上,據胡床,指麾左右,皆得其宜。淵既神姿峰穎,雖處鄙事,神氣猶異。機於船屋上遙謂之曰:“卿才如此,亦復作劫邪?”淵便泣涕,投劍歸機,辭厲非常。機彌重之,定交,作筆薦焉。過江,仕至征西將軍。



简介:

  为母之君母,母卒则不服。宗子,母在为妻禫。为慈母后者,为庶母可也,为祖庶母可也。为父母、妻、长子禫。慈母与妾母,不世祭也。丈夫冠而不为殇,妇人笄而不为殇。为殇后者,以其服服之。久而不葬者,唯主丧者不除;其余以麻终月数者,除丧则已。箭笄终丧三年。齐衰三月与大功同者,绳屦。练,筮日筮尸,视濯,皆要绖杖绳屦。有司告具,而后去杖。筮日筮尸,有司告事毕而后杖,拜送宾。大祥,吉服而筮尸。庶子在父之室,则为其母不禫。庶子不以杖即位。父不主庶子之丧,则孙以杖即位可也。父在,庶子为妻以杖即位可也。诸侯吊于异国之臣,则其君为主。诸侯吊,必皮弁锡衰。所吊虽已葬,主人必免。主人未丧服,则君于不锡衰。养有疾者不丧服,遂以主其丧。非养者入主人之丧,则不易己之丧服。养尊者必易服,养卑者否。妾无妾祖姑者,易牲而祔于女君可也。妇之丧、虞、卒哭,其夫若子主之。祔,则舅主之。士不摄大夫。士摄大夫,唯宗子。主人未除丧,有兄弟自他国至,则主人不免而为主。

  周處年少時,兇強俠氣,為鄉裏所患。又義興水中有蛟,山中有邅跡虎,並皆暴犯百姓,義興人謂為三橫,而處尤劇。或說處殺虎斬蛟,實冀三橫唯余其壹。處即刺殺虎,又入水擊蛟,蛟或浮或沒,行數十裏,處與之俱。經三日三夜,鄉裏皆謂已死,更相慶,竟殺蛟而出。聞裏人相慶,始知為人情所患,有自改意。乃自吳尋二陸,平原不在,正見清河,具以情告,並雲:“欲自修改,而年已蹉跎,終無所成。”清河曰:“古人貴朝聞夕死,況君前途尚可。且人患誌之不立,亦何憂令名不彰邪?”處遂改勵,終為忠臣孝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