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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陆拾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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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梁,方家。

“少爷回来吃年夜饭了?”指挥使方劲从巡防营回府,走在回廊间,脱着盔甲问道。

“回老爷,少爷回来已久,一直在后院练武。”管家回禀道。

“哦?”方劲挑着眉头,一合肩甲,径直走去了后院。

尚未踏入,便见院墙上又添了许多新痕,一道比一道利落、深入。淅沥冷雨中,湿透的战衣隐现出方渝斯强劲的肘部肌肉,以及日渐硬朗结实的大腿。他正在练剑,横劈断雨线,竖斩破寒风。一招一式皆比方劲预料的精进更快。

方劲一直暗暗骄傲于这个儿子的潜力,让他自个在昭翎军里混,努努力便能出类拔萃。方劲觉得这就很够了,加官晋爵不是难事。再努力,便要扛重旗了,那是生死难料的事情,不干也罢。

但从锁澜关回来后,儿子愈发勤勉了起来,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那帮狐朋狗友找他,他大多都敷衍了事。反倒趁方劲不在家,把方劲在后院种的花草拔了个干净,空出场地将院子改成沙场。每日从军营回来,他关上门,还要单独加练。

方劲唉声叹气地问他怎么了,他拧着脸不说。方劲便去昭翎军里“切磋”了一趟,这才弄清楚,儿子是遇上对手了。

昭翎军的新人里,有个叫“齐蔚”的,横空出现,拔尖格外快,甚至危及了方渝斯进将军幕的名额。方渝斯大受刺激,卯足劲发奋,与他一较高下。

“儿子,”方劲打着伞走出回廊,“差不多就行了,骆羌的‘将军幕’也不是什么好地方。爹打拼一辈子,为的是让你过上安安稳稳的日子。和以前一般,喝点酒、看看曲,不好么?若是想领兵,来巡防营也是好的,爹给你铺路子。对了,爹最近给你物色了几个姑娘,你一会挑挑,也该成家了……”

“唰——”尖锐的剑鸣打断了方劲的循循善诱,方渝斯的寒剑锋芒毕露,离手回旋间,在青石砌的院墙上,留下一记深深的划痕。这一招用尽方渝斯的气力,接住剑后,他拄在地上,用力喘息着。在西大营比试那次,齐蔚便是逼他脱了剑。他以为自己能接回,可齐蔚长枪贴近,迫使他后退了一瞬。枪尖挑中剑身,方渝斯便没了机会。

方劲在他耳边喋喋不休,方渝斯却充耳不闻。他想起今日骑兵营早操,齐蔚竟单手撑在马背上,身体利落翻转,便将袭击她的“敌军”扫落马背。那是方渝斯跟老爹学的降马纵横之术,齐蔚只看过几次,便学了七八成。

柳旻的轻功身法也是。按齐蔚的说法,他只是看柳旻用过,效仿了几分。加上柳旻“大发善心”,提点一二,齐蔚这会便能施展出来了。

太快了,齐蔚无论学什么,都太快了。他甚至将降马纵横之术内化,变得更加适合他细瘦的身形。方渝斯自认天赋卓绝,可这个突然到来的齐蔚,无论是武功还是领军实力,在短时间内都突飞猛进。他在军营甚至迅速拉拢起了人脉,让越来越多的人追在他马后。

齐蔚像车轮一样,紧紧滚在方渝斯后边,稍不留神,方渝斯便会被碾压。他必须再练一点,再多一点点,或许就是这一点能让他压制住齐蔚。他堵着一口心气,发誓绝不能不能被这个齐蔚超越,今年进入将军幕的,一定会是他。他生来骄傲,怎能被一个无名小卒击垮。

而且……方渝斯想到在盛安街碰见的“红狐狸”,那明明是个女人,可她闪避的动作和齐蔚练的招数,实在是太像了。齐蔚在马背上那一句破音的“不准挨着我”回响在耳边,方渝斯无端冒出的怪异念头不断滋生。

“一个女人?怎么可能。”

年前,军营里的同仁邀齐蔚年夜一同游玩,他婉拒了,说是得回一趟老家。方渝斯也在城防的登记簿上,看见了齐蔚出城的记录,他断然不可能此时出现昭郢。

方渝斯掐灭了那个荒谬念头。他重新挥起剑,雨水顺着剑身的血槽灌至方渝斯手上,剑柄冷得打滑。方渝斯撕下战衣袖子上的一段,一圈圈裹紧了剑柄。他听不到父亲在说什么,只急切地想多练一点,他绝不能再次被齐蔚逼落武器。

方渝斯的动作愈来愈狠,简直要自己整个人当作剑刺出。方劲猛然丢下伞,几步上前,夹住利剑。“渝斯?渝斯?”

“父亲!”方渝斯用力抽剑,但方劲数十年练就的力道,非他可比,方渝斯在雨水中颓唐地驼了背。

方劲却用力拍着儿子的肩膀,道:“好小子!你看看这剑!”

方渝斯抹开脸上的雨水,看向父亲用手肘夹住的长剑——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剑尚未抽走。但在过去,方劲握住的东西,方渝斯根本难以撼动。

寒雨逐渐变小了,雨幕都渐渐稀薄。方劲摸着方渝斯的发顶,大声道:“儿子,高处不胜寒啊,棋逢对手是你平生所幸。”

许多年前,柳都灵也是这般告诉方劲的。可惜,方劲曾经视为“对手”的两人,都已埋骨沙场。

————

夏疆,沙鬼域。

一望无际的沙漠里,零星地散布着几座石头碉堡。今夜,碉堡内四处张灯挂彩,远远便能看见烟火一簇簇烧在碉堡上头。那里边的人们一定围着篝火在庆祝新年,哪怕结仇的汉子们在酒宴上撞见,都要互道一声喜庆。

腰间挂弯刀的年轻人遥望着灯火,眼中闪过一丝狠戾,他脚步一顿,贴着戈壁阴影往另一个方向去。他最终还是放弃前往“挽月山庄”,哪怕挽月夫人答应护送他回关内,但,他凭什么相信挽月?

他屏息疾跑,祈求能在冻僵之前,抵达沙鬼域深处。那是万里钱庄的地盘,没有他们的许可,无人能在城内动刀。

他已经跑了许久,几乎疲惫不堪,但他丝毫不敢停步或是松懈。他尚未甩干净紧追不舍的两条尾巴,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可能给他致命一击。

风沙卷地,年轻人抬头观望浩瀚的星辰,试图靠天辨别方向。一道云翳忽然罩住了漫天闪烁,年轻人一惊,在瞬息间滑地贴行,凭借无数次的训练记忆,躲开了从天而降的一刀。

这次,他们居然派出了教主座下最凶残的鹰犬,只为杀他这个叛徒。

年轻人拔出弯刀,目光与刀锋汇成一线,他要在滚滚黄沙中,找到鹰犬的真身。他几乎没有胜算,但他必须一试,总好过被车裂,死后还要悬挂示众。

一阵寒风呼啸,将沙土吹得愈发高扬。年轻人在这一瞬间,捕捉到了一闪而失的脚印。他咬着牙关,奋力挥刀劈去,却在下一刻,刀锋走空,他整个人失重掉了下去——这是石壁边缘。

终究是回不去了?他绝望地松了刀,可迎接他的不是粉身碎骨,而是数段绳索。

求生的意志令他拽紧了绳,下落的的冲击中,他的手掌被磨得血肉模糊,绳索几乎嵌进骨头里。可他不敢松手,他想回家。

“让那小子上来。”一道女音传出,年轻人紧接着便被人从下托着,送入了一处乱石堆积的裂隙里。

他尚未适应光线,娇小玲珑的女人便走到了他面前。女人一脚踩在他的肋骨上,蹲下身,割开了他左右肩的衣袖。

原来他们也是为着那个秘密来的。年轻人死死地握紧拳。

女人看清他左肩上的弦月后,冷哼一声,踢在他的手腕间,将他准备用来自尽的刀刃踢了出去。随后,那女人扔了一个包袱给年轻人,便坐回了篝火旁,再没理过他。

那包袱里都是疗伤药。年轻人爬到壁角,像一只受伤的野兽,警惕地处理伤口。他想走,但这个女人和她随行的三个玄衣男人,似乎料定了他不敢出去,连看守都懒地看。他们围着篝火,分食肉干和水,偶尔悄声谈论什么。

年轻人透过缝隙,漠然观望着外面。沙漠里只有风和沙的踪迹,但年轻人知道,追杀他的两派人还在找寻着他。他为了逃出教派,引火烧身,却最终失了控。那个重金买通的沙漠行商已经被教派杀了,年轻人现下根本不知如何是好。教派里的人,从未教过他如何独自离开沙漠。

他不该假扮一个虚无缥缈的人,为了银子跟着教派走。他不知道宝藏在何处,也从未见过那蓬莱仙境般的富贵人间。他只想换一两银子,给弟弟治病。现在,他想活着回去,看看弟弟。

“喂。”那个女人突然叫道。

年轻人回过头,一块牛肉干劈头盖脸地砸在他身上。几个黑衣人无声地笑了,其中一个给年轻人递了一壶酒。

“漂亮女人都脾气不好,别惹她。”黑衣人说着,目光移向缝隙处,他们同时看见了远处闪闪灭灭的烟花。

“过年了。”女人说。这里不是家乡,但他们心里有着同样热闹的新年。

“郭夏。”年轻人突然说,“我是郭夏,家在雍梁涵州,我从未去过乐京,不是你们要找的那个人。”他一口气道。出乎意料的,那群人似乎并不意外。

女人冷漠的眼神有了变化,她充满怜悯地说:“傻孩子,连星象都看不明白,你以为自己冒充得了谁呢?你只是复国教派给出的标靶罢了。”

闻言,郭夏惨白的脸色更添寒意——原来他的伪装早就被识破了,教派将计就计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小方的出场,指路上卷43、44章

本章夏疆故事联系,指路下卷14章~

最近发小来玩了,陪喝陪吃陪玩耽误了一些时间。

这几章我都会再进行修订哦,感谢宝贝们的包容!

你们的评论我很在意也很感激,有不一样的看法是自然且很好的事情~“若无批评,则赞美无意义”,我的想法只在文里,最终如何解释,是“一千个人里一千个哈姆雷特”,大家分享的想法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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