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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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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队的马车停在路边,祝尧将十银币交给领队的大叔,那是一个带着宽大帽檐的男人,一身健壮肌肉,手里挥舞着马鞭,驱赶一旁啃草的白马。

白马被打了鞭子也不挪动,打了个响鼻继续吃。

大叔数数银币,点点头:“可以,这些钱只能保证你安全抵达,路上的吃食我们不负责。”

祝尧只带了一个鼓鼓囊囊的包袱,里面装着几件还勉强能穿的换洗衣服,其它的都装着干粮,只要节省着吃,完全能坚持到约撒尔。

“先生,大概几天能到?”他问。

大叔又甩了一鞭子:“叫我沃克吧,大概八天左右,你要知道,撒格鲁这么偏远的地方离约撒尔实在太远啦。”

“哦。”祝尧捏了捏自己的包袱,里面干硬的面包有些硌手。

商队不仅运送货物,有时候也会接护送人的活,赚些外快,这些商队还是非常乐意的。

这时候商队还不太齐整,这个商队算是个小商队,从隔壁盛产葡萄酒的小镇出发,粗略看过去大概十架拉着大大橡木桶的板车。那些橡木桶里就装着醇香的葡萄酒。

祝尧在德文先生家里见过那种葡萄酒,一瓶大概要卖十金币,如果运到约撒尔,价钱大概要翻三十倍。

按说是非常贵重的货物了,但是这个队伍的人却极少。

他将这个疑问提出,沃克说:“还有伙计们在下个地方等着我们呢,不然拉着这些金子一样金贵的酒没走到半路上就被抢完了。”

“别再吃了,蠢马。”沃克呵斥那匹白马,但是没有用,马根本头都不抬。

他又是狠狠一鞭,白马身上浮现一道血痕,旁边的马都甩着蹄子跑远,但是这匹马连尾巴都不甩。

见祝尧面露不忍,沃克无奈地说:“这匹马不是正经的跑马,是马行的人额外赠送的。长途跋涉的马不能吃得太饱,积食会导致它们判断力下降,而且跑不起来,到时候遇到劫匪只能被杀死。”

说着他纳闷地吐气:“我说那马行老板怎么那么大方送这么一匹健壮的好马。原来它只会吃,一路上没停过,被他娘的摆了一道,等我回来要砸烂他的招牌。”

马的身上已经有几道鞭伤了,祝尧想上前摸摸马头,但是马太高大,他身高不够,最后只尴尬摸到了马的嘴,被昂头嚼青草的白马裹进嘴里。

沃克吓了一跳,因为马的牙齿虽然不锋利,但是咬合力很大,甚至能把人的手掌嚼碎,他呵斥道:“快拿出来!”

祝尧只觉得自己的手被柔软的肉包围,他还摸到了马的牙齿,那匹马并没有嚼他的手,只含了一下就吐了出来。

祝尧的手上涂满了它的口水。

但神奇的是,这匹马忽然就不再低头吃草了,好像“吃”了一下祝尧的手,它就饱了。

“万幸万幸,”沃克拽过祝尧的手上下观看一番,连层皮都没破,“还好这马不吃肉,不然你白嫩的手肯定是一道点心。”

祝尧不在意地将马的口水擦在自己身上,这次他顺利摸到了马头,白马冲他甩了甩尾巴。

沃克十分稀奇,“这马就是个硬骨头,跟你还挺有缘分,那你就骑着这匹马吧。”

听到沃克说话,马似乎极其有人性的冲他翻了个白眼,气得沃克狠狠踹了它一脚。

祝尧想说他不会骑马,他在小镇里只喂过马,可从来没骑过,但是那匹马十分自觉的半躺下来,方便祝尧随时上马。

这是一匹非常有灵气的马啊!

祝尧激动地摸摸马的鬃毛,随即翻身上马,生涩地抱住马的脖子,等到马站起来,先是走了几步,接着小跑起来。

祝尧的学习能力很强,身子很敏捷,看见其他人骑马的姿势很快就掌握了如何骑马。

沃克在队伍前方振臂一挥,用他浑厚的声音大喊:“出发!”

装载葡萄酒的马车缓缓发动,祝尧坐在马上回头望。

在这里看不到他的红房顶,只能模糊看见教堂的塔尖,这座他生活了十几年的小镇,最后还是离开了。

路的尽头忽然出现一道身影,有些胖的跌跌撞撞但是速度不慢的少年在路上狂奔。

他挥舞手臂大喊:“祝尧——”是利坦维,他的兄弟。

祝尧停马,沃克看了他一眼,放慢了商队的步伐。

利坦维满头大汗的跑到祝尧跟前,他撑着腿呼哧喘气:“你坐在马上,可太威风啦!像打了胜仗的将军。”

祝尧笑,这种分别的时候他还不忘记说些俏皮话。他翻身下马,给了利坦维一个拥抱,那是一个带着离别意味的怀抱,两个少年将走向不一样的道路。

利坦维拍拍祝尧的肩膀:“好了,离开我可千万不要在夜里悄悄哭泣,我还指望你在约撒尔混出名堂有大出息好让我去投靠呢!”

“我希望能尽快有这一天。”祝尧抱着利坦维胖胖的身躯闷声说。

利坦维往祝尧身后张望,商队的人在等待,他推开祝尧,他这个兄弟就是太感性了。

他从肩膀上拿下一只布包,语速加快道:“这是帕尔女士做的包,里面装着乔伊斯送给的药材,我看了,都是好药材,一定用得上,我爸放了一本书,上面是半年前他去约撒尔时买的一本神国往事小说,据他说上面很多约撒尔的知识,你一定用得到。”

祝尧接过布包抱进怀里,心中的感动之情无法言说,只能紧紧抓住布带点头。

利坦维挠挠头:“我没什么好送的,就送了你一颗小牛的角,它能带来好运。”忽然他神秘兮兮地靠近祝尧,像防备谁似地小声说:“我在路上遇到了德文老爷,他给了我一块金色怀表让我送给你,说是离别礼物,德文老爷可真大方,那块表我看着可不便宜,你千万放好,别被别人偷走了。”

“好,谢谢你们,我会好好留着的。”祝尧又用力抱了利坦维,他们的胸膛紧贴,两颗不同的心脏同频跳动。

“快走吧,商队要走远了。”利坦维催促他。

祝尧松开手,跨马上去,白马带着他往前走,利坦维在身后向他大力挥手,故作坦然的表情都有些垮下来。

道路上忽然起风,黄沙扬起,祝尧频繁往后看。

利坦维站在黄沙之后双手合拢放在嘴边大喊:“一路保重。”

他右手在额头心口上比划几下,一向不信神的人为他的兄弟向神祷告,祈求祂保护他。

沃克在队伍最后,看向这个年龄很小的少年,他从追上队伍之后就一直垂头不言语。

“是不是悲伤的流眼泪了?人总是要学会分别的,这样才能在以后更好的相见。”

这个看起来粗糙的汉子居然也能说出来这么诗意的话,一看就是有丰富经历的人。

他继续说:“我第一次离开家跟着舅舅跑商队的时候,我父母送别时和我一起抱头痛哭,因为那时候的商道太凶险了,土匪总是非常多。谁也不知道这次的离别下次还会不会相见,他们害怕看到我的尸体被皮革包裹由马送回来。”

马车的轮子在路上发出声音,上面的橡木桶也嘎吱作响,商队里的汉子们唱着欢快的民谣,在蓝天白云之下赶路。

祝尧抬起头,神情坚定,黑色的眼睛熠熠生辉,他看向前方曲折的道路:“我不悲伤,我只是希望能快些到达约撒尔。”

沃克纵马靠近祝尧,哈哈大笑拍拍他的肩膀:“是个好样的,我们这样小镇里的人就是他娘的要到约撒尔撒欢,狠狠搅浑他们的水,让他们再也不敢看轻我们!”

布包里的东西祝尧妥善整理好,他将牛角挂在脖子上,越过那个闪闪发光的怀表,他拿起那本《神国往事》。

粗糙的褐色封面,上面还有些去不掉的污迹,也许利坦维父亲曾用这本书来垫桌子。

他翻开一页,里面的字迹渲染的很开,一看就知道是小作坊印刷的那种,里面第一句话就是“约撒尔亚马蒂斯教皇究竟有多少个情妇……”看到这句话祝尧就合上了书,犹豫片刻还是把书放进包里。

他最后拿起那块怀表,如利坦维所说,的确是一枚价值不菲的怀表,入手沉甸甸的,打开后纯金的指针滴答滴答转动,就当做这是德文老爷的道歉礼收下好了。

夜晚渐渐来临,荒野上的夜晚除了劫匪之外,最可怕的还是狼群,它们往往成群结队在夜晚出没,眼睛发着饥饿的绿光,撕咬一切能看到的东西。

好在在夜幕彻底笼罩之前他们到了另一处小镇,这个小镇的人口明显要多上许多,房屋密集,就连道路都不是黄泥沙路,奢侈的用了石板。

小商队没那么多钱住旅馆,他们在镇上一处空旷的地方扎营,点燃火堆,开始煮晚餐。

祝尧靠在白马旁边啃自己带来的干粮,闻着火堆旁飘过来的肉汤的香味往下咽,白马在啃草,一路上它都没有拖后腿,就连沃克都感到惊奇。

“好好饱餐一顿吧,后面要经过一大片戈壁滩,草很少。”祝尧拍拍马腿。

他在商店看过神国地图,撒格鲁到约撒尔途经的山脉与平原还有城镇他都粗略记下来,如果不是为了躲避危险,他甚至不会花那十银币选择跟随商队。

草被靴子压得簌簌作响,祝尧侧过脸,沃克用叶子包了一块肉走过来递给他。

沃克在人群中看到瘦弱的少年缩在角落啃着干巴巴面包时内心忽然触动,实在是因为火光照在他那张虽然憔悴但依然美得雌雄莫辨的脸上过于惊心动魄。

但是等他靠近看到少年的黑色眼睛时又觉得这人的韧劲无法被容貌掩盖,那双眼睛在你跟他对视时很难不被陷进去。

“你叫祝尧是吧。”沃克接生意也不是毫无章法,他们至少会大略了解一下委托人。

祝尧点头,毫不推诿客气的接过沃克递过来的肉大口咀嚼,他咽下去说:“谢谢,我这里还有些钱。”

沃克制止他掏钱的手:“请一个小家伙吃点东西还是可以的,别把我想象成一个见钱眼开的奸商。”

远处火堆边的商人们开始喝酒划拳,谁赢了谁就可以大口吃肉,他们谈论女人,说约撒尔的女人们是神国最极品的女人,有了钱的男人们最大的愿望就是能亲一亲约撒尔的女人,为什么只是亲呢?因为他们赚的钱可能还不够买贵女们身上的一件裙子。

男人们喝得醉醺醺就开怀大笑,距离较近的房子忽然从二楼扔下来一只女人靴子,还附赠一声怒吼:“安静!你们像吵闹的麻雀让人没法入眠。”

但是商人们不以为然,他们喝醉了酒就是天地间最大的存在,有一个长胡子男人捧起那只靴子亲吻它,高声喊这是世界上最香的靴子!其他人嘲笑他没有见识。

回应他们的就是剧烈关窗的声音,显然没人能制服流氓。

沃克看向祝尧问他:“你是要到约撒尔打工吗?”

很多年轻人都以到大城市打工为荣,沃克接到过不少这种委托,但约撒尔很少有人去,因为那里有权势的人捏死人像捏死蚂蚁,没有约撒尔户口的人死在那里都没人收尸。

祝尧实在是太过于弱小了,这样弱小而貌美的人很容易变成某个权贵的亵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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