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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雨滴会砸晕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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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晓自出生起,一直以实验品的身份生存着,为增加她的阅历,培养她的德行,普照·寻因和多顿·及岸按计划,在她十岁的时候,将她送到了平民区里生活。

弗晓是被包装成孤儿的身份,被普照他们送到了一个很普通的家庭里,那个家庭里有一双三十岁左右的夫妻,他们以为人打零工为生,并有一个与弗晓同龄的儿子,名叫同舟·济族,在家的附近上小学,弗晓住到他们家之后,也在那个小学里念书。

弗晓由于天生的优势,早慧,心智也成熟得早,但并不把这些放在心上,加上小时候的相貌更显可爱,性格友好,十分有人缘,和当地的小孩子们打成一片。

小朋友,是最喜欢侈谈梦想的时候。有天放学,弗晓和一群小朋友们在家附近的公园玩。弗晓正独自荡着秋千时,坐在跷跷板上的同舟·济族问在场的伙伴:“你们以后想干什么呀?”“我想开一家小吃店。”“我想种个果园。”“我想在家种田,哈哈哈哈!”“晓晓,你呢?”同舟·济族看弗晓饶有兴趣地听着,拎她出来回答,弗晓并不直接回答他的问题,而是眨着天真的大眼睛问:“你们不想做科学家吗?”

家庭氛围、国家风气,弗晓幼年时就对科学充满无限向往,哪怕是来到这里,学习这里的课程之外,她每天还会抽时间学习与科学相关的知识,科学书籍,也是她此程重要的行李。她在王室中并没有亲近的同龄人,来到这里,尤其喜欢这里的朋友们,并将日后和她们一起做科学家,一起做实验纳入了对将来的向往当中,但同舟·济族他们的话却生生把她的幻想打得粉碎。

“什么?科学家?”坐在跷跷板另一头的小伙伴发出了第一声惊叫,原本上下摆动的跷跷板都停了下来。骑摇摇马的小伙伴也停下来,问:“晓晓,你的爸爸妈妈是科学家吗?”弗晓摇摇头,说:“不是啊。”

她回答的时候,只见同舟·济族狠狠地瞪了摇摇马上的小伙伴,很明显是说弗晓是孤儿,怎么能提他爸爸妈妈这样的字眼,那位伙伴也很快领会了这层意思,扯开话题说:“我喜欢吃啊,就想着长大在镇里开个小吃店,天天吃个不停。”

“对啊,当科学家要读很多很多书吧?我不是很喜欢读书,读完高学,就回家种我们家的地,做个果园主。”

“我呀,我想赚很多很多的钱,住高楼,开飞车。”

弗晓这才感觉到,自己离他们这样近,却又那么远。这是她生平来第一次感到这样难过,她发现身边的人和她是这样不同,也悟到,当一个人希望所有人都站到自己这边的时候,恰恰是这个人最接近孤身一人的时候。

半年后,普照来将弗晓接走,路上,弗晓很伤神地提起这件事,并问:“小叔叔,是我的错吗?”

弗晓想到自己和小伙伴们很可能走上不同的道路,他们说的内容自己不关心,自己心里的话说不出来。因为知道他们也不关心。这样互不关心的关系,是自己哪里出了错吗?

“你为什么觉得是自己的错?”普照看着小小年纪的弗晓,竟如失恋的人一般,伤神地问出这么一道题。

“我生于优渥之家,没有办法真正体谅他们。”弗晓很认真地答。

普照也认真地想了,然后慎重地答:“不是谁的错。生物具有多样性,人也是一样的,各有各的不同。你的想要当科学家,改变世界的想法,并不是只有物质条件优越的人会有,有人生在潦草,处于贫困,也照样会有这样的想法。我并不是要安慰你,你的叔丈,就是一路坎坷,初心不改的。”

弗晓知道小叔叔不会拿话敷衍自己,更不会拿叔丈来开玩笑,他的这段回答,小小地纾解了她的困惑。普照继而说:“我相信,和你有同样想法的人,终会和你见面。”

念及过往,细看眼前人,明隽的这段话和当年小叔叔开解自己的话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有一种她想要学会的宽容,理解所有,宽容不同。

十点多,雨渐渐停了,明隽接到了姚卿署长打来的电话,说人和画像一并收到了,会妥善安置。弗晓见睡觉的时间到了,也就不再打扰明隽,上楼休息去了。

第二天六点,天还未明,下雨的声音和早起闹铃先后响起来,弗晓一秒按住闹铃,同时争分夺秒,“腾”的一下从床上翻起来,然后洗漱更衣打扮,毕了,站在玄关处的鞋柜前停了一会儿,然后拿起一把伞。

明隽醒得早一点,她一向浅眠,是被雨声扰醒的。

不如弗晓那样干净利落,只是慢悠悠地起身并梳洗,坐在化妆桌前时,只听得外面的雨越下越大。有伞也会被淋湿吧?她这样想着,拿起下雨时的备用包,以往去上课被淋湿,总要换一套衣服和鞋子,这于她而言习以为常,也早有准备了。

推开门时,撤掉了门的隔音,雨声更大,也更能感受到雨对这个小屋子的包围,但是明隽却感到有些奇怪,因为并没有雨飘到她脸上,以至于她都忘记要打开伞,可是,好像是雨构成的深海里有一个真空空间,门前的一方空间确乎得到了这阵暴雨的法外开恩,但要是再往前走几步,就会到雨里了。

明隽环顾四周,继而仰望天空,看到一个伞面正隔开她与漫天大雨,徐徐降下来,和弗晓一起。等弗晓走到身旁,明隽观察了一阵,这伞居然没有伞柄,一个伞面就漂浮在空中。

“你——”明隽有些惊讶地看着弗晓。弗晓露出笑脸,摇摇手,那原本就挡住明隽头顶的伞更往明隽那边移。

“有淋到吗?”弗晓问。明隽看着弗晓的笑眼,仿佛是因为这雨映在她眼中,才显得那样粼粼有光,生意流动。似乎过了许久,她才摇头。

“冷吗?”弗晓继续问。

明隽又是愣愣地摇头:“不冷。”

听了这句话,弗晓很明显放松了神色,只说:“走吧。”

说完,又把正因多种思绪集结而呆滞的的明隽手中的雨包接过。

明隽想起昨夜弗晓说的话:理论上说,一滴雨从天而降,是会砸死人的,但由于空气阻力,雨滴的力量被削弱了很多很多,只是轻柔柔地滴在身上,至多,也只会泼在身上,再不能重了。常人对科学界关于雨滴会不会砸死人的讨论与探究存有讥讽之意,认为这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做。

然而在此刻,明隽认为这个讨论有意义,至少,这个实验为她具象了弗晓的温柔。对于明隽而言,此时,弗晓就是这所谓的“空气阻力”。

“手好一点了吗?”明隽看了看弗晓的右手,发现弗晓今天虽然穿的是银灰色制服,但手套还是白色,大概要等手上的伤口愈合,才能恢复任意变色吧。

弗晓手心向上,抬到明隽面前晃了晃又放下去,说:“好多了,你那个小瓷瓶的药粉效果真好,谢谢。”明隽点点头,她生平喜欢医药之学,四年在家,父亲也请了许多名医来授课,才学到许多,那药粉正是她采摘药草制作成的。

“我听说,你是不用去上室内课的,怎么起这么早?”明隽又问。

“我不上课,我回实验楼先锻炼,然后做实验。”弗晓回答,“接下来都是雨天,搬家的车也要等下周一才能走,短时间内,我可能不会过这边来。”

“噢。”明隽点点头。

“但是,”弗晓又补充,“如果馄饨店婶婶、姚卿署长或者乌衣·穗芊这些事,有需要帮忙的,可以随时打我的电话,我在实验楼的电话是87-9651。”

“好。”明隽又点点头。说着,就走到了公交站台,等了几分钟,车到了,两人一起上了车,坐到下车门附近的两个挨近的位置上。

“你这把伞,还挺神的。”明隽想起上车时,那把伞等她和弗晓两个人都上了车,才自己收起来,飞回弗晓手上,像是有生命有思想一样。

“哈哈,”弗晓得意地笑了笑,说,“这把不用持·伞是我的好朋友墨洇·书尘发明的,他是一位发明家,我的万能手套也是出自他的手。”

明隽听了直摇头,心道这些小科学家小发明家,创造东西时是穷尽心血、费尽心思,怎么给物品起的名字会这样奇怪或普通。

“这手套和伞的名字都是你那位发明家朋友起的吗?”明隽问。

“不是,”弗晓眉飞色舞地答,“都是我起的,什么功能都有的手套,就是万能手套;不用手来拿的伞,就叫不用持·伞,是不是很贴切?”

明隽本笑不出来,但看弗晓笑了,不免跟着她笑了起来,但仍不妥协:“这么用心发明出来的东西,还是请你的那位叔丈帮忙起个名字比较好。”

弗晓觉得在理,点点头说:“我满肚子硫酸铁铝,不如公主锦心绣口,我和叔丈并说不上几句话,就麻烦公主帮我想想这两件物品的名字吧,想出来,我一定到书尘那里帮你要一笔命名费,哈哈。”

明隽也被她逗乐了,知道她不是开玩笑,点头应承下来。

到了实验楼站,弗晓和明隽一同下车,明隽要在这里转乘学园专线车,弗晓就陪着她等了一会儿。临走时,弗晓把不用持·伞给了明隽,自己借走了明隽包里的伞,送了明隽上了车,看着车消失在视野里,才上楼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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