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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好险,马甲差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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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谁都没料到,在课堂上游刃有余的沈墨竟被一只半大的蟋蟀吓得花容失色,双手往上猛地一挥,连带着被绳子绑着的两个傻小子也一并在空中飞了一圈,而后狼狈用脚刹车落地,三人同时发出一声痛叫:

“啊!”

见沈墨歪倒在地,秦千澜难得慌了神,一个箭步上前,屈膝蹲下,一尘不染的袍角沾了污泥也无动于衷,道了声“失礼了”,轻轻按了下沈墨红肿的脚踝,就听到她吃痛地“嘶”了一声。

“应是扭到脚了,所幸没有伤到骨头,沈小姐若不嫌弃,在下背你可好?”

那只罪魁祸首蟋蟀在旁边的草丛里又委屈地叫了几声,秦千澜感觉到少女的脚踝跟着抖了一下,白衣公子低着头,看不清面上的神色,但直觉告诉沈墨,他在憋笑。

沈墨有些羞恼,心道真是窝囊,怎么会有人被一只蟋蟀吓得扭了脚?简直奇耻大辱!

裴智和李成从刚才就瘫倒在地,被迫看这俩人你依我侬,酸得他俩眉头一皱,对视一眼,立刻心领神会作起了死,裴智夹着嗓子娇嗔道:

“哎呦李公子,人家的脚扭了,好痛啊~”

李成也熟稔搭上了戏,深情握住了他的脚:

“裴小姐若不嫌弃,在下背你可好?”

周未央被恶心得一身鸡皮疙瘩,默默往外挪了几步,真不想和这两个妖艳贱货扯上关系!

秦千澜已稳稳背起了沈墨,路过搔首弄姿的傻子们旁边时,一男一女同时向他们投去一瞥,气势磅礴的杀意恍若有形一般,将他们的嘴彻底堵上,再不敢言语。

直至两人快走远了,裴智才回过神来,忙叫道:

“——欸欸欸,我俩是真扭到脚了!夫子!夫子!秦公子啊!”

片刻后

周未央在后面亦步亦趋跟着,不是她不想走快点,只是前方的景象实在太过诡异,她丢不起这人:

天光渐盛,熹微的晨光自山中升起,料峭山道上缓缓行着一道清瘦的身影,那人身后却投下另外三道影子。

看似是秦公子一人在负重前行,可他背上背着一人,左右两边的胳膊肘还分别夹着一个半大的小伙子,拖家带口的,压得他一向笔挺的脊背都佝偻了几分,却还是为了男人的尊严死命咬牙忍着,一步一步向前走去。

直至和来搜山的家丁们遇上,他才彻底解脱,飞快把胳膊肘里的两个“沙包”丢了过去,惨白着脸,险些晕倒在地,却还是坚持自己背着沈墨下山。

沈墨缩在他背上,感受到身下男子略微颤抖的身形,小声道:

“秦公子,不用勉强,我可以自己走下去的。”

可那人只是摇了摇头,并未回话,反而用力把沈墨往上托了托,暴露在外的后颈已渗出薄汗,雾一般罩在白玉上。

沈墨缩在他后背上时,竟莫名生出了些依赖,觉得这坚实宽厚的脊背仿佛壁垒,会为她挡下一切灾祸,一如他这个人。

她自嘲摇了摇头,怎可有这种不争气的妄想?他们现在顶多算合作关系,彼此利用罢了,往后的凶险,她当然不可能靠别人保护。

只是鬼使神差的,沈墨想更多了解他这个人,脱口而出:

“秦公子家是哪里人?”

身下的人脚步一滞,很快又恢复如常,随意道:

“秦家村,小门小户罢了,不值一提。”言罢便不欲多说,再没了下文。

这一晚的闹剧过后,不知是不是因为愧疚,周未央对沈墨的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不仅在她养脚伤时帮忙代课,还不知使了什么法子,让周家祖孙再没敢来骚扰,沈墨难得清净一段日子。

“都讲了这么多遍,怎么还是听不懂?!都说了这是细柳营的典故、典故懂吗!我这么用是为了迎合题目中的边防治军有方!”周未央在讲台上近乎崩溃大叫,可台下的一众学生依然是一脸茫然,气得她把书又拍到了裴智脸上。

“怎的又是我挨打啊······”裴智欲哭无泪。

周未央扭头哼了一声:

“打的就是你!身为本小姐的夫婿,这点常识都不懂,还不该打?”

李二丫向来会察言观色,适时卖乖道:

“哇,周姐姐懂好多啊!学识这么渊博,我要是有你一半优秀就好了!”

“还是桃桃懂事,姐姐再讲一遍,这回可要仔细听了。”周未央抿唇轻笑,也只有她会正式地叫李二丫的大名李桃,其他人都二丫二丫叫习惯了,李桃觉得二丫这个名字忒没格调,故而对叫她大名的周未央格外喜欢。

周未央也很喜欢这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先前她心存芥蒂,觉得读再多的书又如何,自己都难逃嫁人的命运,何况她一个乡下丫头?可输给沈墨后她才明白,自己还差得太远,学海无涯,一心向学便是,何必计较许多?

台上周未央已重新开始讲解,经此一役,她已褪去了过往的不甘和尖锐,整个人恍若笼上了一层光辉,显得自信从容,再无急躁骄傲,当然,她也不会忘了教会自己这些的恩师。

待下学后,她便回去向沈墨汇报进度,在教课的同时也和沈墨学了不少东西。

“这些就是今日的内容了,不是本小姐说,你那些学生简直是榆木脑袋,尤其是姓裴的!也就桃桃聪慧些,我看你还不如多招些女学生······”

周未央一边借沈墨的妆箧画着花子,一边不住抱怨,可字里行间都是对学堂学生的关心,沈墨早已摸清了周未央嘴硬心软的性子,笑而不语听着,待她抱怨完了才说道:

“不是我不收,是除了二丫,其他女孩家里都不应允,毕竟寻常农家女孩是要在家帮娘亲纺纱的,也就二丫不仅学得快,还对念书兴趣浓厚,在家里和她哥一起撒泼打滚才求来上学的机会。”

周未央举着毛笔的手一顿,神色微变:

“看来,她也不容易啊······”

低头不知想了些什么,从袖里摸出一枚周家玉牌,郑重交给沈墨:

“虽然我不赞成你的想法,毕竟那太过荒唐,我不觉得能实现,但我之所求不也荒唐的紧吗?大雍千年基业,也未曾有女子入仕;左相得势,买官横行难禁,可你竟想统统改变。”

“无论如何,我想交你这个朋友,认你这个夫子,是你教会我天外有天,前面的路不好走,这枚玉牌赠予你,以后若是你遇上麻烦,尽管来周府找我。”

沈墨怔怔看向手心里躺着的那枚暖玉,周未央的手小巧纤细,却不失力度,和沈墨的手掌交握在一起,无形中给了她支持。

这话像是临别之言,沈墨知晓,她们二人立场尴尬,周未央身为周府千金,自是不能多留,她心中微动,万语千言都化作一句:

“多谢。”

周未央点点头,还想交代什么,门外却有人已经失了耐心,推门而入:

“好了未央,多说无益,快些和为父回去吧!”

沈墨惊讶抬头,那走进来的中年男人一身绛红常服,身量高挑,两鬓虽已泛白却不失威严,峰眉紧蹙,双眼上下打量着沈墨。

“爹!不是跟你说了先在外面等我吗?我话还没说完呢!”周未央难得放软了声音,跺了跺脚,有些不满。

礼部侍郎周常清无奈地朝女儿摇了摇头,天晓得他收到消息后有多着急!这才连夜赶来接宝贝女儿,思及此就变了脸色,冷声对沈墨说:

“沈小姐,我不管你有什么目的,你都不该拉未央下水!和左相作对不会有好下场,你爹只是一个小小司业,你怎敢来趟浑水?也不怕丢了性命!”

这话说得实在不客气,沈墨脸色微变,但她却无法反驳,若非搭上了摄政王这条线,一切都不过异想天开,而她也并不知道,摄政王何时会觉得她没了价值,直接将她弃掉。

周未央察觉到沈墨脸色不对,忙拦着父亲:

“爹,你说什么呢?若不是沈夫子救了我,你女儿现在还在山沟沟里喂狼呢!”

周常清这才把未出口的辱骂咽回肚里,虽说这女人救了他宝贝女儿,可谁知她存的什么心思?正想再明里暗里敲打一下她,方才未关严实的门又响了一声。

他闻声去看,话里带刺:

“呦,沈小姐还真是喜欢抛头露面,一天这么多人急着见——”

话还未说完,待周常清看清来人的脸后,霎时僵在原地,浑身的血液仿佛凝固一般,双眼蓦地瞪大,连嘴都忘了阖上。

这、这怎么可能?那位怎会在这种乡野之地?!莫非是恰巧长相一样的人······

秦千澜拂去方才割草时沾到衣袖上的草叶,波澜不惊看了周常清一眼。

仅一眼,就让他确定,眼前这位确确实实是那位万人之上的肃王殿下,当今大雍的摄政王,金殿上身着蟒袍锦衣的淡漠身影和眼前的白衣公子重合,那双丹凤眼藏着摧枯拉朽的凌冽寒风,往日他都只敢低头盯着手里的笏板,有一次无意撞上了那道视线,险些惊厥过去。

“殿······”

他颤巍巍开口,周未央还纳闷她爹怎么抖成了筛糠,沈墨已经笑着迎了上去:

“回来了?今日辛苦你了,待会我亲自下厨,犒劳下我们秦公子!”

周常清难以置信抬头,看着沈墨毫无顾忌地帮那位理衣服,而秦千澜竟毫无反应,不仅没下令把她处死,还乖乖站好任她摆弄,往日杀伐果决的摄政王在这女人手里竟乖得像只小兽一般。

他还震惊自己怎会有这种错觉,下一刻,那只乖巧的小兽就转过头来,面上的温柔一扫而空,微微侧头,眼含狠厉,薄唇无声动了动:

闭嘴。

作者有话要说:秦千澜:嘤嘤嘤,我都还没送你东西呢!她怎么就先送上了

沈墨:摸摸,不吃醋哈,吃醋对身体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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