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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论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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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田文微微一哂,回道:“书上画马的图看起来跟牛差不多,不过比牛瘦,腿更细长,肯定是比牛跑得快。

书中还说,拥有马的骑兵对付如我们般徒步行走的步兵,可以借用马的速度和冲击的力量,冲散步兵的阵型,进而扰乱军心。马和牛差不多高,兵士在马背上定是比人高,以高制低,比低一些的人更有优势……”

他说到此处,不由停下,撇眸时对上沈晨曦凝思瞧来的眼神。【果然是炙热的眼神,沈晨曦的内心依然有将军英雄之梦。】

傅田文又转回眼,朝听得一脸认真的傅田仲轻笑,顺手摸了摸他的脑袋瓜子。

若说傅田文见过真马就太奇怪了。

毕竟傅田文从未离开过绿风镇,连道府城都没有去过。

前面已经扯了谎,若被沈晨曦这家伙细较,很容易露出破绽。

沈晨曦看起来五大三粗,实则心细勇猛,不似表面看来的糙汉子形象。不然,他也不可能从敢死阵前活下来,不可能从围剿的大庆兵中救出昌王……

傅田文说这番话,正是想要借沈晨曦的手去道府衙门所在的早春大城。

只有去了早春大城,才有可能阻止昌王起兵。

青骊山洛川江以北,隶属东都的各大道府军备互相倾轧,不听庆国国都的东都调令,打得再猛,对于洛川江南面的几大道府来讲都没有大的影响。

只要昌王不起兵,庆国最南边的南旋道府这边最多被人从上往下盘剥一遍,却不至于抽丁入伍,以致家少男丁。兵祸也不会波及洛川江以南。

五个兵哥都想听傅田文多说点儿书上的内容,见他和弟弟专心赶路,都有些道不明的理由,不敢打扰他。

张景耐不住要吧唧几句,被沈晨曦一个厉眼拦下。

大家就开始专心赶路。

没有负重的傅家兄弟走得极快。

进镇出城、来去一趟,用去差不多两个时辰。

这会的傅家村正好人不多,多数男人都在山脚下的田地里农忙,村里的农妇到点后端些类似点心的食物送去田里给男人们用,直至下午三、四点左右再回家。

这里早晚两顿饭,午时囫囵些点心,穷的人家在午时吃得类似于白番薯的木薯,富点的人家会用糯米制的麻糍米果。

傅长年这会正好被云秀压在地里用饭,吃得是早上傅田文留在碳灰里烤的木薯。这木薯比往日水煮得多了些香甜味,他直夸大儿有学问,对吃得也很有方法。

云秀知道他在提醒自己,提醒大儿田文有可能读书不出头、考不上儒秀。

一家人就没有机会去道府所在的早春大城,云秀也再回不去曾经到过的繁华地方。

她朝傅长年笑笑,拿起一颗灰不溜秋的木薯,慢慢地剖去皮,再递过去:“吃得都堵不住你的嘴。既然读了就要读好,考不考得上另说,能识文断字本身就是种本事。”

“对对对……阿秀说得都对。”傅长年接过白嫩嫩喷喷香的木薯,朝心爱的女人露出一个憨厚的傻笑。

**

沈晨曦几个大男人涌进傅家的小院,一眼望尽。

茅草棚子盖在河沙石混稻草糊起来的墙垛上,房子显得又穷又小。

张景把背篓扔在看似灶台的外面,嫌弃地开喷:“啧,真是乡下人,还是最穷那种。”

沈晨曦在傅田文昨夜坐的木桩上坐下,直接道:“别说废话,赶紧做饭,吃过了就上山。若真有大虫,咱们把它打了。既护住了这里的村民,也能赚点银子花用。别买了米粮肉,都喂了别人。”

傅田文张了张口,瞧着沈晨曦温凉的目光,没敢直接辩。

他拉住要去喊云秀归家的傅田仲,直接叫他烧火,也别为那些粗人的话生气。

傅田仲有些怀疑这个哥哥变了个人,但想到这样的哥比之前一心读书考儒秀得好太多,默默地压下计较之心。

傅田文直接开口喊段长青来洗肉洗菜。

这一路上,他也不是没有观察过这些人,段长青在这五人里虽然有点脾气,但其实最实在,也是颇为仔细得那个。

不过,傅田文记得,不论是在前世的军阵前或者后面征战的过程里,如今陪伴沈晨曦得这四位兵哥,都不曾在重生前见过。

依照沈晨曦的本事,以及对兄弟的态度。他不会在敢死队第二排,更不会在之后不管兄弟……唯一的解释就是这半年里发生了什么事,令这四人与沈晨曦分开……而沈晨曦也不得不被调到敢死队阵营。

果然,段长青虽然不是特别乐意,但是咕叨两句被沈晨曦一个眼神使唤来帮忙。

傅田文压下脑里的思绪,直接把洗净的肉和大骨头用冷水下锅,焯了两遍水,每焯水一次就洗净。这样,再煮出来得第三次的原汤就极为干净,拿来下面当高汤或卤煮原汤都极为不错。

最后,傅田文拿了洗净又泡水的大料(八角、桂皮、草果、香叶、白蔻)等用小瓦罐伴着葱结、姜蒜一起小火煸炒出香味。

大锅里用冷水煮上焯过两遍水的肉骨,买来的小葱再次打成葱结,又开了那坛封泥很好的老酒,舀了小半碗,一起倒进大锅。

这会儿条件有限,即使有好的香料,也没时间做出梅花肉、东坡肉……直接卤就得了。

幸好,酱料都是农家的老黄豆自制,有酱油,还有大豆制成的豆瓣酱,虽没有穿越前的鲜美,但是在傅田文这位老厨师的调制下,还是不错的添味料。

单用大瓦罐来焖饭。

他直接拿白净的大米入瓦罐加水,再引灶肚里的火种加碳,直接焖烧。

傅田文用自家打的菜籽油浇淋在瓦罐盖沿。

此前,他同云秀提过一嘴菜籽油一定要熬熟用,不然一股菜腥味,很难下口。云秀很聪明,直接熬煮一小坛放在竹编橱柜里备用。

傅田文就可以直接拿来,添加在瓦罐的盖子周边,以防糊锅,也能给米饭添香。

这年头,若是用猪油浇淋才更香。

不过,时间不允许,锅灶也不宽裕。

他的熟练和不慌不乱如有法术般,令院子里四处晃悠的男人们都安定下来。

尤其沈晨曦,原先捏过傅田文手臂的大掌已经直接拳紧。

他不太明白心里那模糊的奇怪念头,但是带走这只小狐狸的心思越发坚定。他还怕被兄弟们看出自身眼神的异样,时不时瞟向忙碌的小狐狸,又下意识地收回……

有人还是对傅田文的行为抱有不满。

张景瞧他熟练到连米都没淘,直接嫌弃:“你这读书人就是不会做饭,连米都不淘洗?”

【不会做饭?我不会,你们就干看戏?】

傅田文暗呵了声,很好地控制自身的情绪。

同时,他知道张景的情绪不过是闲得发慌、没事找事……傅田文不以为意,直接回道:“我挑拣过了,里面没有石子草种……淘洗干净后的米饭没有不淘时的美味。”

【这里的农家大米纯天然无污染,米粒白净、颗粒饱满,根本不用淘洗。

真有那点子米灰,就当是给沈晨曦下酒了,不是更有味道么!?】

傅田文说完,还朝张景意味深长地笑了下。

他的笑容恰好被再次转回眸光的沈晨曦捕获。

一时间,俩人四目相对,各有情绪。

傅田文直接装作没什么事,平静地收回目光。

然而,他手中处理蹄髈皮上毛的刀差点就挂到灶台……若是发出难听的声音,那就太明显了。

沈方从柴禾里掏来把砍山刀,一把圆头,一把直刀钝头。

他用左右手掂量下,递给一直坐着的沈晨曦:“沈哥,我磨一磨,肯定能用得上。”

沈晨曦看了两眼,洒笑道:“若是能打成刀就好了。”

傅田文一直竖着耳朵,怕这家伙真把家里的刀拿去炼铁。

这年头的铁是管制货,家里能有两把刀还是傅长年上山打野私换……正因为傅长年有这本事,他一吆喝,村里就有不少人跟他上山。

傅长年不去,别人就不怎么敢进山。今日,傅长年没进山,那些跟在他后面的人也下地去干活。

“这种铁打刀太薄,又软又脆,根本不管用,也杀不了几个人。”傅田文说完就有些后悔。

果然,久坐不动的沈晨曦闻声而起,大步走到傅田文的身边。他居高看着这个轻巧说出“杀几个人”话的读书郎,意味深长地勾唇道:“你个读书人,看不出来杀心这般重。只因为考了三次儒秀不中,就对这世间充满了恨意吗?”

这话令其余几人都转脸瞧去,毕竟,沈晨曦一直看起来五大三粗,甚少有这么斯文讲道理的时候。

沈晨曦观察入微,见到傅田文拿刀的手颤了颤。他直接抓住傅田文的手背,与他一紧握紧了菜刀:“小狐狸,这样吧。既然厌世,不如同我们去当兵?咱们一起改变这个讨人厌的世道,如何?”

傅田仲在灶台下直接探出头:“当兵要杀人吗?我哥才不去。”

傅田文另一只手已经覆上沈晨曦按得很紧的手背,试着挪开他,却因力量的差距而没成功。他恼怒下,直接来句:“你弄疼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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