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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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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日时间过得很快。

自劳县令处死之后,宋仁初的人气一再高涨。

这两日,宋仁初去各个村子走访,感受到百姓们的拥戴后,越发觉得这个决策是对的。

因着百姓们的热情,宋仁初这一天走路都是轻飘飘的。

她每到一个村,农户们都会拿出仅有的粮食款待她。

即便她再怎么拒绝,最后总要满手而归。

东西实在太多,这样走访了半天后,她便决定带着魏巍这组人一起走访。

魏巍是个武夫,虽说读过不少兵家书,但这脑子总像是不开窍。

宋仁初喜欢和农户们聊天,觉得会给她启发。

农户们热情,每每聊到心坎,总想伸手握一把宋仁初的手。

只有宋仁初一人时,她握手都握累了。

魏巍每次见农户伸着手要靠近宋仁初,都拿着佩刀挡在农户面前。

大刀挡在身前,手无缚鸡之力的农户哪敢乱动。

宋仁初乐得轻松,但为维系自己亲民的形象,她还要说上魏巍两句。

“欸,魏兵头,没事没事。”

“哎呀,魏兵头,不要吓到农户们。”

“魏兵头,不必不必。”

可这说着,又怕魏巍当真不帮她拦着。

故而,如此几番后,宋仁初借着如厕为由,拉过魏巍塞给他一串铜钱。

“魏兵头,今日辛苦你帮我挡着农户。

但我总要在农户面前说几句体面话,让你受苦,你见谅。”

魏巍一向寡言,接过铜钱拱手算是答应。

故而往后的这一日半,更是轻松了些。

有魏巍帮着拒绝农户们的好意,之后宋仁初便没再接受过农户的粮食。

这两日回孟府,宋仁初都是哼着歌的。

孟可见她如此,终是忍不住好奇道:“你这是在外捡到钱了,怎得如此开心?”

宋仁初头颅高高扬起,不屑道:“切,本王岂是如此目光短浅之人?”

孟可可不会忘记她当初三万两银子就“卖身”的场景,只是当下没必要提。

她笑问:“那还能有什么让你如此?”

宋仁初摇晃着高昂的脑袋,走路都不带看路的。

“自是因为百姓们爱戴我!”

孟可见她那傲娇的样,心下喜欢,面上却不敢表露半分,只故作严肃道:“切不可骄傲自满。”

这是孟可第一次让她不要骄傲,宋仁初诧异地回过头看着她:“咦,你先前可从未这般说过。”

孟可一时间无话,只能强行挤出个:“今时不同往日。”

宋仁初一听也有道理,便乖乖点头称是。

明日便是大喜之日,孟可见宋仁初要走,赶忙拉住她的衣袖问道:“明日便要与我成婚,你可还记得。”

“这哪有忘的道理。”宋仁初说得理所应当。

在她看来答应别人的事,自是没有反悔一说。

不仅不能忘记,还得完美履行。

孟可满意点头,笑道:“明日礼节繁杂,切要耐心着些。

宋仁初不以为意道:“那是自然。”

但真到这一日,宋仁初还是忍不住皱起眉来。

不过不是为自己。

“什么,你说新娘一天都不能吃东西?”

宋仁初瞪大眼睛看着喜娘,脸上的愤怒显而易见。

“这都是什么破规矩,一天不吃饭是要饿坏的。”

吃饭是她这一生最大的执念。

而孟可是这世上对自己最好的人,怎能因着这事一天不吃饭呢!

“我要先去孟可那边!”

宋仁初的发髻才扎一半,便要往孟可闺房冲。

喜娘嘴里直喊着:“成何体统,成何体统啊!”

边喊着边在后面追。

宋仁初年轻,腿脚好,喜娘自是怎么也追不上。

她赶忙喊路过的家丁们去拦住宋仁初。

宋仁初一看有人拦自己,起先还玩得开心,边躲闪还边说:“欸,抓不到我吧,抓不到我吧。”

如此僵持半刻钟后。

她的耐心已然被磨完,大声对着家丁道:“尔等谁敢拦本王。”

搬上了大王的名头,那些家丁哪里还敢乱动。

纷纷你看我、我看你,不过片刻,便拱手退到一旁。

宋仁初满意点头,而后快步往厨房跑。

厨房正在准备中午的酒席,见最不该出现的新郎官出现在厨房,都慌了神。

“大王,您怎么跑这来了?”

宋仁初本就急,冲着厨子大喊:“快,把能填肚子的都拿来!”

这突然的一喝,让拿着勺的大厨抖了三抖,立马扔掉勺找吃的。

“大王,这馒头可行?”

“大王,苹果您吃吗?”

“大王,肉包?”

“大王,糕点?”

“大王……”

凡是厨子能拿出来,宋仁初悉数收入怀中。

她抱着满满一怀抱的吃食,异常小心的往孟可闺房走,深怕掉了些。

小翠原是出来打水的,看宋仁初从远处走来,急得拎着衣摆跑去。

“我的亲姑爷欸,您这时候来这作甚?”

宋仁初的全部注意力都放在怀里的吃食上了,哪里还顾得上小翠。

“你,别挡道。”

小翠也不好上手撵大王,只好碎碎叨叨地跟在她身边一个劲说。

“大王,您先回吧。”

“大王,我帮您拿。”

“大王,吉时快到了。”

小翠急得快哭了,宋仁初倒是无感,她只怕吃食掉地上糟蹋了。

好在院子不算大,宋仁初抱着吃食进孟可房间,第一件事就是把吃食捧到桌上。

孟可听见动静回头一看,只见发髻东倒西歪的宋仁初,对着桌子上的一堆吃食咧嘴大笑。

她微皱着眉问道:“阿初,你怎么不好好在自己房间准备。”

宋仁初没听出来孟可微恼的语气,献宝似的拿了个馒头塞在她手心,又指着桌上那一堆道:

“姐姐,馒头,你快着些吃。

吃完后把那些都带着,过程中饿了就吃。”

原是怕自己饿着,孟可的心底到底生了一丝感动,微恼早已消散无影。

“阿初,你可是怕我饿着?”

说道这个宋仁初就来气,她小手一甩道:

“简直岂有此理,那喜娘竟说新娘一整天都是不能吃东西的,这是何道理!”

见此,孟可不好发作,只得指着那一桌吃食,温声劝道:

“谢谢阿初,我会把它们带上的。

你且先去把发髻挽好,等着喜娘教你何时做何事,切不可意气用事。”

宋仁初知道她是在说自己莽撞,但听她说会带着吃食,便什么气都没了,笑得一脸灿烂应下。

她走后,小翠看着那一桌,心里隐隐不安道:“小姐,真的都要带上吗?”

孟可也看着那一堆吃食,颇有些头疼,思量片刻还是摇头道:“各种都带上一两个罢。”

“是,小姐。”

时间在忙碌中流失地异常快。

江南首富千金的婚宴自是热闹非凡。

为庆祝,孟首富特意摆流水宴三天三夜。

这三天只要来吃饭,皆欢迎。

不论你是商贩还是农户,是乞丐还是流民,只要送上祝福,便能落座吃喜宴。

消息不胫而走,早在一天前,乞丐和流民们就做好了准备。

孟府今日热闹地不像话,门前左右街道上都挤满了人。

孟府是招婿,而这女婿又住在孟宅。

故而新人一出门,新郎便可迎新娘上轿。

新郎则是蹬上前头带大红花的俊马,绕闹市一圈便可回孟宅拜堂。

门口街道上的人见新郎新娘出门,自觉让出一条道来。

喇叭唢呐跟着马车奏乐,喜庆的乐曲充斥整个街道。

宋仁初手里拿着些干果,时不时抓一把扔到人群中。

她骑着马昂首挺胸,一点都没有做赘婿的自卑,反而傲气十足。

底下有嘴碎者议论。

“大王怎么就甘愿做赘婿呢?”

“孟可孟大千金,江南第一美人,这招牌还不够?”

“我听说大王当初就是入赘了孟府,才有钱财招兵买马的。”

“如此倒是说得过去!”

“你管人家如何呢,只要她能让我们都有钱吃饱饭就行。”

“还是你说得对,其他都是虚的。”

言罢,周边的人欢呼的更是雀跃了些。

宋仁初喜欢万众瞩目的感觉,即便今日是因为成婚才如此。

她欢喜地撒着干果,恨不得喊上两句:“大家辛苦。”

但多少不合时宜,她忍得好生辛苦。

闹市不过东西南北街交汇处,不消一个时辰便结束。

拜堂无甚意外,一双新人在大家伙的簇拥下便进了新房。

礼成不拖沓,宋仁初在外应酬一番,找了个空子往新房钻。

她进门一把扯掉孟可的喜帕,急切道:“我们都要吃饭了,你怎么不出来啊。”

孟可气不打一处来,尚且还能勉强耐着性子回:“新娘不能出门,你且把帕子给我!”

宋仁初哪里愿意给她,只一心想着让她出去吃饭。

孟可见她不给,皱着眉,从嘴角溢出一声:“啧!”

宋仁初立马怂,把帕子扔到她的手上,还是不放弃。

“姐姐,你当真不出去吃饭?”

孟可实在是忍不住,气道:“从古至今皆是如此,如若我饿了,自会吃些垫肚子。”

可宋仁初依旧不放心,左右张望。

“我早上让你带的吃食呢?”

孟可无奈,只得喊小翠进来。

小翠随身携带着一个大包裹,孟可让她打开,里面果然是各种吃食。

宋仁初这才满意离去。

小翠见宋仁初转身关门,片刻后才对孟可道:“小姐,我看姑爷是真心心疼你。”

孟可哪敢肖想这,但还是点头道:“阿初生性善良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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