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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惊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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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是条狡猾的毒蛇,它的尖齿里灌满了杀人不见血的毒液,而当敌人享受它的赐予,麻痹于幸福与获得中时,那致命的毒就会忽然发难——取走从前赠予猎物的,一切短暂欢愉的幻觉,让它原先的宠儿在极度的痛苦中死去。”

“所有命运馈赠的礼物,也都在暗中标好了价码。终有一天,前半生顺遂过度的天之骄子们需要以血和泪来偿还此生因透支幸运而背负的债务。”

季宣年少时还不明白这些道理。

他那时候还叫“于知微”,还没有遭逢人生的大起大落,也没有死而复生,更没有遇到另一条时间线上那个跟少年时的自己一模一样的恋人。

真正十七岁的季宣,或者说十七岁的于知微,幼稚、天真,意气风发,善良热血过头,近乎于不谙世事。

他有着令人艳羡的家世,温柔端庄的母亲,名声在外而对内不失慈爱的父亲,宽松的成长环境,常年稳居校内第一的成绩,天妒人怨的完美长相,以及健全正直的性格。仿佛独得命运宠爱。

那时的于知微见风是风,见雨是雨,因为还没来得及见识父亲商场上那些弯弯绕绕,眼里的世界非黑即白,也对人性本善论深信不疑。加上彼时并没有前一条时间线的经验让他吸取,他没能来得及避开,甚至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应该避开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比如谢珩谢辞,比如他那位玩笑里的未婚妻,再比如齐铮。

他见到齐铮同样是在十三中,但不同于后来在“季宣”身份下的相遇,彼时他和齐铮的距离还若同云泥,他在天上,而齐铮在地底下、在见不得光的深沟里。

很多年后,他曾设想过,如果他能预知到后面发生的那些事,他一定不会去多管齐铮的闲事。虽然即便他不多管,齐铮大概也不会放过他们家,但被纯粹地恨着,总比被情感复杂地日夜惦记着要好。他想。

但他那时候毕竟总有些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坏习惯,也没有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不能很好地规避危险,他还是一腔热血,自以为救世主降临般,在一群混混们的斗殴场合下拽出了唯一看着脸嫩的齐铮。

老套的“活雷锋”情节。他把齐铮推进校门,给出一箩筐“被霸凌以后怎么办”的处理意见后,留下了自己的名字,自以为很酷地甩着手跟齐铮说“不用谢”,却忽略了齐铮眼里那一瞬间的暗色。

那本该是仇恨的阴影,却在齐铮被于知微救了一次后,染上了复杂的意味。只可惜那时候的于知微还太年轻,单纯到明明看见了也根本不去细想。

他并不知道这样一个简单的举动会让齐铮就此盯上他,会让他身边就此多出一双时刻窥探的眼睛,他只是如往常地过着自己平稳、光鲜的生活,在万众瞩目的学校舞台上拉小提琴,下台后接受双方家长关系还不错的准未婚妻送花和拥抱,拿各项奥赛奖状,在成绩单的第一行看自己的分数。

他在学校里偶尔会碰到齐铮,但齐铮一贯对他的招呼冷冷淡淡,怎么都看不出来私底下是惦记了他很久的样子。当然,这混杂着报复心的惦记有异于喜欢,但那个年纪的于知微对爱和恨都尚且迟钝,齐铮身上再深沉厚重的情绪,对他来说也都是于己无关。

真正齐铮走进他视野里的时候,是在齐铮进入齐氏之后,而他当时也在家里的总公司实习。

“同样的年纪,你看看人家,你再看看你,”彼时在一位商业伙伴给自己孩子举办的生日宴会上,于知微的父亲端着酒杯指了指齐铮,从“别人家孩子”的言论出发,发表对自家儿子在生意场上成长缓慢的恨铁不成钢,“齐铮已经挨个把跟他们家有生意往来的长辈敬了一遍,那些老家伙哪个不是对他赞不绝口?你怎么就不学着点,每天进了公司一打卡就开始梦游……你这样让我怎么放心把于氏交给你?”

于知微对父亲的要求置若罔闻,只是端着酒杯听训,面上倒是维持着一副标准的商业精英模样。在外人看来,他的皮囊观赏性甚至比一般的商业精英要高得多。没人知道,他嘴上对父亲的训诫乖乖“嗯”着,心里想的却是“就张老头那种在外面包了三个情妇,上次一起吃饭还想潜我秘书的社会败类,想让我恭敬地叫着张叔给他敬酒,不如做梦来得比较快”。

就这样心不在焉地被父亲训了一会,于知微赶在觉得耳朵要起茧子之前收回注意力,百无聊赖地掀了下眼皮,望向那边父亲赞不绝口的齐铮。

齐铮早跟在十三中时吊儿郎当混日子的模样大不相同,西装革履大背头,领带结打得十分讲究,连头发丝都没有一根不妥帖。他装“商业精英”纯靠亲妈生的脸能打,而齐铮不需要装,举手投足间都透着一种久经世故的圆滑与运筹帷幄——大概是在上学时就接触了不少社会人士,什么场面都见过,什么人都应付过的缘故。

于知微心下啧啧称奇地旁观了一会齐铮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昧着良心把所有商业伙伴前辈晚辈们挨个吹捧了一遍的场景,不由感叹:“做商人也是需要天赋的,这点上我就没有人家有天赋——毕竟我对着姓张的就夸不出来‘事业有成还顾家的我辈楷模’这几个字。”

他看得明目张胆,逢迎完了的齐铮大概也察觉到了这边的视线,趁他收回目光之前望了过来。两人视线相接了一瞬间,于知微在父亲“你到底听没听懂”的斥声中敛眸,等再转过头时,齐铮已经去角落里跟一个地中海啤酒肚的老大叔攀谈了。

但那时他也并没有因此和齐铮建立上什么联系,他和齐铮的生活仍然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去。

他听经常一块玩的朋友们说,因为是齐总私生子的关系,齐氏的许多人都对齐铮不太服气,齐铮需要比他们这些正经婚生的富二代们付出更多——毫不夸张地说,成百上千倍的努力,才能得到认可,真真正正在齐氏站稳脚跟。这些小富二代们多半对齐铮没什么好感,言及这个话题时的语气很有些幸灾乐祸的味道。原因很简单,一是和他一样被家长用“别人家的孩子”言论念叨烦了,二是出于对“不忠于婚姻”这种行为的道德批判。

不过于知微当时尚且并不反感齐铮。在他看来,背叛婚姻于私德有亏的是齐老头本人,不论齐铮的母亲被骗也好,知三当三也好,齐铮出生前总是对自己的身世不知情的,他还算无辜。而自己父亲天天念叨自己在公司的表现不如齐铮的问题,毕竟他觉得确有其事,自己在公司学习的努力程度、自己的商业敏锐度,往来逢迎的天赋,的确都比不上齐铮,被说两句也没什么大不了。

因为齐铮的身世笑话在西城的富二代圈子里实在流传得太广,而且爱好者众多,于知微又不愿意参与类似的话题,后来便有意识地减少了跟泛泛之交们见面的频率,只从发小梁栋口中听听客观精炼的圈内八卦。虽然更多的时候他们两个见面是没得玩找事瞎折腾,连可能于生意场上的判断举措有帮助的圈内八卦都懒得聊。

他的生活依然可称平静。他在于氏的表现中规中矩,客观来讲挑不出错也拿不出功绩,但在父亲的授意下,于氏上上下下的员工都对他赞不绝口,他很顺利地成为了公认的“小于总”。这时候齐铮已经在他们集团的主要领域内拿到了不菲的战果,但只有竞争对手肯定他的能力,齐氏内部对他的质疑声并没有消退,和于知微几乎形成鲜明的对比。

但那时于知微是不太关注齐氏动向的,他的烦恼还停留在应酬的酒桌上不能吃太多烤鸭、秘书小姑娘总爱找他解决恋爱问题,和梁栋交了女朋友没法跟他一起通宵打游戏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上。

齐铮对他的态度不冷不热,社交场上见到了也只是随口招呼一声,甚至连他们是十三中的校友这件事都鲜少提起,在知道齐铮只是故作收敛掩盖自己的真实情绪之前,于知微还以为他是怕自己沾了他年少有为、商业奇才的光。

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到齐氏对于氏出手之前。

那时于知微为了谈下跟一个新兴互联网公司的合作,在父亲的副手和自己的秘书陪同下前往一个看起来十分正常的酒局,但酒过三巡,合作方的话语便开始不正常起来。于知微听不得人在公众场合开有颜色的玩笑,尤其是还有女孩子在场的情况下,因而有些尴尬,但他父亲的副手似乎早已习惯了这种情境,甚至主动提醒于知微的秘书:“小郑,愣着干什么,你也敬王总一杯。”

姓王的商人发际线很高,脸皮已经有些松垮,像一只叼着舌头满大街晃悠的癞皮狗,但看向他年轻漂亮的小秘书时,眼底便染上了跟女孩一样蓬勃美丽的光芒,虽然这点光掩盖不住他眼底的精明和猥琐。

小秘书大概从前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不仅没有惊慌失措,反而异常乖巧毫无心理负担地端起酒杯笑得讨好:“对,王总我敬您一杯。”

于知微看到女孩眼里一晃而过的厌恶,无奈,但那些情绪很快被更深层次妥协替换掉了。她可以拒绝,但拒绝也许会让她丢掉工作,失去收入来源,不得不再去应聘一个新的工作,而下一个工作很有可能一样会逼迫、诱导她卖脸赔笑——毕竟她是个漂亮女孩,老板们总想更多地压榨员工身上的价值,而漂亮、容易受男人视觉上的喜欢,也是她身上的价值之一。

当然,身为秘书的直属上级,他不会因此炒掉秘书,甚至乐于鼓励秘书把酒泼到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老头子身上。但公司不是他一个人说的算,甚至在他父亲退下来之前,他说的百分之八十都不算,而且炒掉一个人比保住一个人要容易得多。

更重要的是,站在秘书的角度,他的人品究竟值得被信任到哪种程度实在是难以确定。

秘书笑着把酒杯递到了嘴边,那两个把她当做商业交易中附属赠品的男人正盯着她的动作,笑眯眯的,好像在看一副美丽的壁画、一个精致的工艺陶瓶,一场为他们双赢交易举办的小型庆典。

于知微觉得无法忍受了,他十分突兀地站起身来,抢过秘书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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