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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 2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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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家离开时,林晚棠就想好了,她没有目的地,也没有归属,走到哪里算哪里。

首先要去的地方,是她人生中的高光时刻。

在维也纳金色大厅,她一鸣惊人,一夜的时间成为古典乐界的新一代传奇。次日清晨,印有她名字和照片的新闻在欧洲传阅。隔天,她得到了来自江天客的称赞。

叔叔的喜悦之情哪怕隔着话筒,她都能清清楚楚的感受到。

不枉费叔叔的培养,让叔叔面上有光,这也是她的任务之一,报恩。

她要出类拔萃,做到足够优秀,这样才不会被外人笑话江家——江家大发慈悲资助养育的孩子是个废柴。

随后,她签约进娱乐公司S.L,由专业的团队带领,事业上节节高升,在十九岁那年,第一次举办了世界巡演。

还记得那天在舞台下,她穿着一袭深蓝色的晚礼服,戴娜说她美的梦幻,像把银河披在身上的迪士尼公主。

她紧张的连呼吸都不敢,对于戴娜的玩笑更是心不在焉,最终,她是被戴娜推上台的。

这种丢人的事情她才不会跟江家说。

演出还是完美落幕,事后戴娜安慰她说,拉度?鲁普上台也会紧张,需要人把他推出去,不然他会迈不动步子。还有霍洛维茨,因为恐惧舞台而告别舞台十二年。这些大师尚且如此,你紧张害怕,不是很正常吗?

有戴娜在身边,她真的轻松不少。

在国外转了半个月,将所有去过的地方再走一遍。

回国的第二天,林晚棠站在上海外滩,看那华灯初上的美景,蔚为壮观。

已经入冬了,天上再度飘起绵绵细细的雪花。突然一道稚嫩的童音飘来,她转头望去,看见一个小女孩一手拿着冰糖葫芦,一手被父亲牵着,一路蹦蹦跳跳的,嘴上说个不停。

女孩的妈妈跟在身后,体贴的关怀说:“你们走慢点,雪天路滑。”

小女孩干脆不走了,摇着父亲的胳膊要骑大马。父亲笑的一脸温柔,立即蹲下将宝贝女儿扛上脖子,嘴里模仿着大马“吁~驾!”的声音,逗得小女孩咯咯直笑。

林晚棠只看了一会儿,热泪盈眶。

真羡慕啊!

她又去了广州,深圳等等地方。

最后,仿佛落叶归根,游子回家一般,她鬼使神差的买了飞往滨海的机票。

她生活了十年的故土,又离开了十四年,说实话,有些陌生。

滨海也是一线城市,经济发达,年少时有记忆的地方都变了,熟悉的旧街道也被改的面目全非。像是她小时候经常穿梭的小胡同,那是学校和回姑姑家的捷径,现在再去看,连着一片筒子楼全都拆迁了,现在变成了购物广场。

她想找到些过去的记忆,可惜失败了。

她还想找到些过去的人,可是又谈何容易呢?

不知不觉走到了母校,也不知道儿时的班主任还在不在。

算了,还是不要见了吧,见了面说什么呢?也没什么好说的。

陌生的街景,陌生的环境,连吹在身上的风都寒凉刺骨。

她居然得用导航指挥着,才能找到记忆中的地方。

她以为家乡是归属,可是早把故乡当他乡。

夕阳来了,胃终于想起中午饭还没吃,提醒她这个迟钝的主人快去进餐。

路过一家火锅店,水蒸气糊了满窗,不用进去也知道店内红红火火的景象。

火锅这种东西,要人多吃才热闹。

要么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要么是互帮互助的一群好朋友。

她就自己一个人,去吃火锅,不是显得更狼狈更孤独吗?

况且她还占着大桌子,如果换别的客人,店家还能多赚些钱。

不要给别人添麻烦了。

她空着肚子继续往前走,回忆在滨海的点滴,能值得她留下来,哪怕多几个小时也好的故人。

故人吗?

她居然想到了福利院。

那个她小时候避之唯恐不及,宁愿被江婷婷当丫鬟差遣,也绝对不要被江家退货的福利院。

福利院是好听的说法,其实就是孤儿院。

孤儿院的生活没有想的那么差,至少吃饱穿暖。但也没有电视里演的那么好,相亲相爱一家人什么的是绝对不存在的。

院里的孩子内部遵循的是丛林法则,弱肉强食,拉帮结派。只有“凶神恶煞”那种才不会受欺负,而诸如林晚棠这样的老实人,要么找大哥求罩,要么就只有挨揍被霸凌的份儿。

拜她姑姑所赐,从小就营养不良,长的又小又瘦,跟在院长阿姨身后唯唯诺诺,温温吞吞的模样,就像一只被扒光牙齿卸掉爪子的小猫,一看就很好欺负。

林晚棠是怯弱了点,但她不傻。认清孤儿院生存环境的第二天就识时务者为俊杰的抱大腿,比起对大孩子鞍前马后,不如直接讨好福利院的最高领导,也就是院长。

讨好献媚是林晚棠自懂事起就无师自通的技能。

可惜,院长阿姨不能时时刻刻都看着她。况且想投靠院长的孩子,也不止她林晚棠一个。

其中有个同龄的胖妞,以“我才是院长的心尖宠”为由,各种看林晚棠不顺眼,屡屡找事。

像是故意抢她吃的,睡觉前把她的床弄脏,大半夜的往她被窝里塞死老鼠。

以至于林晚棠初到江家之时都不敢盖被子睡觉,唯恐半夜睡醒,被窝里多出些尸体。

没有大人撑腰的孩子被霸凌了,该怎么办?

要么忍气吞声,要么奋起反抗。

很显然,她打不过对方,胖妞的拳头比她脚腕还粗。

她只赢过胖妞一次。

就是江天客来孤儿院这天,所有孩子争先恐后的往出跑,这几乎是每次有来客到访,孩子们的条件反射。

大家都渴望被领养,渴望有一对爸妈,有一个家。

胖妞是跑的最快的,她争不过,也就不去争,但她还是尽全力往前靠,不管是谁,只要看见她,选中她,带她离开这种地方。

胖妞努力展示自己的白胖可爱,天真无邪。

可是那位一看就地位超凡的男人,理都没理她,目光在人群中环视一圈,猛地盯紧一个角落,喜出望外:“林晚棠?!”

被叫到名字的林晚棠惊呆了,在被院长阿姨领过去的时候,她感觉到背后有几百道羡慕嫉妒恨的视线,尤其是胖妞。

她下意识回头,刚好跟胖妞四目相对,一向趾气高扬的胖妞显得狼狈又窝囊,一双眼睛气的通红,快哭了。

她知道这样不好。

但她确实很解气,很解气很解气!

故地重游,院长还是那个院长,她在几秒钟内就认出了林晚棠。

林晚棠和小时候没有多大变化,再说,她也算是个公众人物,能在院长脑海中存在位置,也很正常。

十多年了,院长原本灰白的头发,现在全白了。

她笑的和蔼可亲,对林晚棠嘘寒问暖,还带她到食堂去吃饭。

两盘素菜,一碗红烧肉。

这俩素菜林晚棠吃过太多次了,没什么新鲜的。倒是那碗红烧肉,她在孤儿院待了一年,愣是一口都没尝过。

因为前脚盛到她盘子里,后脚就被胖妞抢走了。

“这些年过得怎么样啊?”院长问这种显而易见的问题,“你是咱们福利院最有出息的孩子,院长为你高兴。”

“谢谢。”她只是淡淡地说,默默的夹菜,吃肉。

小时候,对于这碗红烧肉,她馋的不行,甚至梦里都在流口水。

现在终于吃到了,发现也就那么回事。

“你这次回来是?”院长问。

林晚棠说,回来看看。

院长“啊……”了一声。

从她的面部表情中,林晚棠清楚的看懂了她隐晦的意思。

回来看看,空着手?

在孤儿院长大的孩子,步入社会能赚钱之后都会回来,给弟弟妹妹们带些衣服,图画书,玩具,以及钱。

孤儿院是养他们长大的“家”,他们理应回报。

但林晚棠自问不一样,她是江家养大的,不是孤儿院。而且她只在孤儿院待了一年,且这一年的时光不堪回首。

孤儿院口口声声为自己起名南山区幸福福利院,可她幸福了吗?没有,完全没有!

吃过饭,院长又带着林晚棠到处转转,有贵客来访,敏锐的孩子们都冲了出来,挤着小脑袋渴望被贵客光顾。

这幅场景,难免不触景伤情。

院长将她介绍给孩子们认识,孩子们改口,一声声“姐姐”的叫着,童声稚嫩。

她想,自己在这世上留下了属于自己的琴声,不妨再留下些善举。

积德行善,或许在去天堂的路上能畅通无阻一点。

第二天,她雇了一辆大卡车,将整整一车的新衣服捐赠给福利院。

此外还有她捐赠的金钱,宿舍太旧了,需要翻新一下。

她无视掉院长嫌贫爱富的笑,只专注于那些孩子们喜气洋溢的表情。

无论这些孩子们之中有小天使,还是小恶魔,只希望他们在幼小的童年期间,能尽可能的幸福一点。

因为幸福的人,一生都在被童年治愈。

她折了千纸鹤,折了老虎兔子和大象,还陪着孩子们剪了窗花。

是啊,新年快到了。

听远处传来的声音,好像是义工来了,他们带着小礼物,还有孩子们最喜欢的烟花。

林晚棠不想跟人说话,打算起身告辞。

迎面走来一个女人,梨型身材,圆脸,大眼睛,眼角处有一颗熟悉的黑痣。

她惊讶开口道:“林晚棠?真的是你啊!还记得我吗,我睡你隔壁床,大家都叫我胖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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