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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旧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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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剑客却似根本没察觉身后的危机,又斟满了一杯茶,仰头喝下。

就是现在!唐天仪手执黑色的毒砂,这种追魂砂见血封喉,只要有一粒打在脸上,半边脸就要削去。有一粒打在手上,这只手就要剁下。在这么近的距离之下,白衣剑客根本避无可避!

然而这几乎不可能的事情的确发生了。那是怎样的一剑?

如青云白瑕无垢,下击之势迅如闪电,剑光未至,剑气先来,如惊芒掣电、如白虹贯天。等唐天仪反映过来之时,他的胸口已被剑气劈中,整个人倒飞出去,将将撞上二楼楼梯口的围栏,喷出一口血来,甚至来不及扬出手中的毒砂。

白衣剑客轻盈落地,雪衣不染纤尘。这一切不过发生在瞬息之间,连七惊叹于其剑术的出神入化,甚至忘了关注唐天仪的情况。

“啊!”侍郎小姐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摔倒在桌边。楼下听到动静的唐门弟子姗姗来迟, “大公子!”众人惊呼着上前扶起唐天仪,并将侍郎小姐护至身后,对白衣剑客呈包围之势,却只围不攻,似有所忌惮。

他们没有看到刚才白衣剑客的剑招。如果看到,他们一定不会选择包围,而是立刻撤离,撤离至少可以保命。能达到这样剑术造诣的人,江湖中屈指可数,堪称绝顶。

很厉害,连七暗自比较,和西门吹雪不相上下的剑术。若是两人对上,她也无法判断谁输谁赢。

白衣剑客走得很慢、很坚定。与其说是漠然,不如说是高傲。因为高傲,所以无视蝼蚁。唐门弟子在他眼中,正如同蝼蚁。

连七不合时宜地想起了言醉。这个天才刀客曾经对自己说过:“蝼蚁偷生,蚍蜉撼树。前者是普通人的本能,后者是普通人的伟大。”他教她的道,是体谅这种本能,尊重这种伟大。他还说了后半句——

出神的时候,白衣剑客已经走到了转角处,唐天仪的身侧。却不料重伤昏迷的唐天仪居然凭着一种如同回光返照的意志,将毒砂洒向了白衣剑客。白衣剑客的反应奇快,但这一次,有一片漏网之鱼。

雪衣终究染上了血痕。

“如果你轻视他们,那有一天,你可能就会为他们所败。”

唐门弟子一拥而上,欲趁其受伤取其性命。不料刀光一掠,一直在角落作壁上观的绯衣刀客架开了唐门十数人的武器,刀未出鞘,一个下劈,惊人的刀势瞬间撂倒了众人。

连七身后,近距离见到她出手的白衣剑客,眼里突然迸发出了惊人的神采。

上乘的轻功、惊人的爆发力、与年龄截然不符的浑厚刀势。虽然尚欠火候,但她的确是在看过他出手之后,复刻出了“天外飞仙”的雏形。这样的刀客,他已经十多年没有见到过了。

天道偏爱这个少年啊。

连七:“交出解药。”

唐天仪虽气若游丝,却拒绝地斩钉截铁:“追魂砂没有解药,等死吧!”说完便晕了过去。

连七皱眉,白衣剑客已经率先离开。皇帝不急太监急,无奈之下,连七便也离开了此处。

唐门众人自知不敌,见对方走得干脆,便带着重伤的唐天仪撤离了此地。不知名的斗笠少年、白衣剑客,自此与唐门结仇。

窗外,恰巧看到这完整一幕的和尚拍了拍脑门,若有所思。

“你的毒……”连七不远不近地跟在白衣剑客身后,踌躇着开口。

“你救了他们。”白衣剑客主动开口。若不是她刚才出手,此时唐门众人早已成他剑下亡魂。但唐门众人显然不会作此想,他们会认为她是帮凶。

连七不在意地笑,目若朗星:“还未请教阁下尊姓大名。”

“叶孤城。”

连七一怔,却又觉得意料之中:她听言醉提起过江湖上的几大高手,南海飞仙岛白云城城主叶孤城,剑术已臻化境。

“在下连七。”

“言醉,是你什么人?”

连七一怔。

——

青衣楼

悬挂着第一楼高手名牌的书阁中,一人将名牌挂在了原本空置的第三号位置,挂上去的,赫然是秦无昭的名牌。

“还没恭喜你,胜了楼中排名第四的春雨刺客。如此,楼中质疑你实力的人,又少了一个。”身后一人摇扇轻笑,恭喜站在名牌前的青衣人。

被恭喜的人却毫无欢喜的神色,他的长鞭尚在滴血:“唐门的人与她所查之事并无关联,为何你还要让她去北地追踪唐天仪?”

“哎呀!”那人轻扣扇面,语带吃惊:“我说是谁偷看了我书房的信报。”

秦无昭走向身后那人,直到距离不过一尺时堪堪停住,牢牢盯住对方的眼睛:“你究竟想利用她做什么?”

梅谢雪眯着眼睛笑说:“少帮主如此天纵奇才却遭遇灭门惨祸,梅某路见不平,自然愿意拔刀相助。”

秦无昭眉峰微蹙,知道眼前人不会说半句真话:“别动她。”说完,转身出门而去。身后,梅谢雪敛去了脸上的笑容,神情晦暗不定。

————

“你认识他?”

“十五年了。”叶孤城负手而立,回忆道:“十五年前,我曾去塞北游历,与他一战。那一战,我胜了,但也未胜。”

“什么意思?”

“论比试的结果,的确是我胜他半招,但比试后我才知道,他半年前曾经受过重伤,当时他仍然伤势未愈,所以我说,我并未胜他。”

叶孤城看向眼前的少年,目光灼灼:“你的刀法,和他如出一辙。”

连七心神一震,喃喃:“他从未与我说过。”

“你,是他的朋友?”连七问。

“朋友吗,”叶孤城微微一叹,他想起塞北荒漠里风声猎猎,年轻的绯衣刀客从一场沙暴中救了他,并邀他一战,输了之后也大笑洒然:“不比了不比了,我得回去带孩子咯。”

那时候他是怎么说的呢?

“是我胜之不武。我们改日再比一次。”

绯衣少年挠了挠头,笑嘻嘻道:“哈哈恐怕是没有机会了。等我徒弟长大了,让她来跟你比吧。”

“要等到什么时候?”

绯衣少年摸着鼻子沉思:“大概十五年、二十年之后?”

“……你徒弟,今年多大了?”少年叶孤城隐隐有不好的预感。

绯衣少年拿手比了比,不好意思地笑说:“唔,她现在就这么高。不过孩子嘛,长得很快的。”

少年叶孤城秉性桀骜,认定对方是在戏耍自己,愤怒地转身就走。

“哎别走啊,我认真的。”绯衣少年坏笑着在身后挽留,他深吸了口气,走得更快了。

此后不久,叶孤城回到白云城。数年后,他悟出了天外飞仙。

“我们算不上朋友。”叶孤城道:“你是他什么人?”

“他是我义父。”连七回答。

“他人呢?如今在哪里?”叶孤城问,淡漠的目光里闪过一丝希冀。

不知道哪里一阵风,带走了最后一片落日的余晖,隐去了连七明暗的神色。她握着刀柄,轻声说:“唐门的毒砂十分厉害,还是先想办法解毒吧。”

一种悲伤的气息萦绕在眼前的少年身上,少年没有回答他的问题,但他已经知道了答案:“是什么时候的事?”

前方,连七停下脚步,野处蝉声低鸣,是塞外不曾有过的生机:“三年前。”

三年前的夏天,她主动请缨,单枪匹马挑了十二连环坞中的一座坞堡,起因是有西域商客物资被截,妻眷均遭劫掠。在青帮,有三不抢:不抢妇孺、不抢贫民、不抢老弱。商人经人指点求助上门,希望同为塞外帮派势力的青帮可以出手相助。

言醉不顾帮内其他人的反对,做主让她处理此事。少年人自有血性,何况是这等违背道义的禽兽行径。她当即立下军令状,扬鞭策马往连环坞而去。

可等她解救了商人的妻女,与之拜别并功成回来的时候,迎接她的是漫天的大火和无数的残骸。她至亲的人,只留下了一片焦骨,和零星的绯衣残烬。佩刀无风,也不翼而飞。

“我怀疑过十二连环坞,他们的确想报复,但还没等反应,事情就发生了。”连七苦笑着说:“直到最近我才知道,当初是独孤一鹤的手笔。”

唐门毒药加独孤一鹤,纵使再天纵奇才的人或许都难挡身死道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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