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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过往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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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撑一把油纸伞,目光沉沉望向远处护花的女子,大拇指收起欲露锋芒的刀,女人阔步向前去。

长靴陷入雨浸湿了的泥地里,并不会发出多大声音,雨势要大,更是盖住女人走动发出的声响。

雨声还在,却不落到她身上来,纪禾念惶然转身,一把伞朝向她倾斜,除了地面不可避免的溅起的水珠,一个眼角带疤的女人替她遮去所有的雨水。

看着那道疤,心突然静了下来,纪禾念不识得此人,心底就是莫名的一种信服。

“纪大小姐,我送你一程。”

长街上有两道身影同步移动。

“纪大小姐不怕我吗?”

听着身侧的人这样的问题,纪禾念觉得很奇怪。

“为什么会怕?”

元绥没想到她会问,干巴巴道:“旁的人见到我,都不愿与我多加相处,尤其是我有了这道疤后。”

纪禾念反问她:“那元姑娘不喜欢这道疤吗?”

元绥回得干脆:“它是我的荣誉,一直都是。”

纪禾念笑了,“难怪我见元姑娘第一眼就喜欢,因为元姑娘是干过大事的人,这样的人可比金银珠宝让人喜欢,他们不喜欢元姑娘是他们俗气,从古至今,大家都追求美好的事物,甚至去效仿,我要也能拥有一道像元姑娘这样的疤,是不是也能像元姑娘一样有本事?”

元绥被她一番话语弄得忍俊不禁,“纪大小姐是个妙人,我觉得纪大小姐已经比金银珠宝还要耀眼,不过你怎么会在那?”

纪禾念回道:“原是赏花,突然下起大雨,多好的花儿可就要死在那了,因为我跑得远下人们也找不着我,我只得一人护着它。”

“纪大小姐有没有想过,那花能生长到今天的美丽,正是因为它经过风雨不惧风雨,才会有今天的成就?”

听到元绥这番话语,纪禾念勃然大悟,她本怜惜苦苦生长的花儿就要在这雨天葬送生命,殊不知正是这风雨成就了花儿的美丽。

她又想起总是向她要钱的乞人,他们本也是有手有脚的人,有了她一次次地施舍,曾习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他们,会不会习惯她的施舍,从此不再勤劳而去日日乞讨?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①,善本至美,多善则害其性,乏善则灭其本。其实像纪大小姐一般可贵的人尤为少见,能认识纪大小姐是我的荣幸……”

元绥的眼定在某处不转了,似是捕捉到什么。

“纪大小姐近日还是不要一人出去,当然最好不要出去。”

还没问出其中缘由的纪禾念,便被旁边医馆内站着的人叫住了。

“纪大小姐,此处离纪家还有一段距离,先进来躲雨吧。”

是温萧书唤道,本来医馆里的小童是打算出口,没想到被身侧人抢了先。

她觉得此人是真把医馆当成自己家,转念一想到沉甸甸的手感,小童很希望他们能长住下来,钱啊,全是白花花的钱啊。

纪禾念道声谢谢,转进医馆,她身上几乎要全都湿透了,自她进来后医馆就多了一摊水迹,她有些不好意思,于是就站在门口挤干衣服上的水分,没有再朝里面走一步,她没注意到身侧人的伞跟她一起进了医馆,人却不在,当她注意到时,回身已不见元绥的身影。

“她?”

温萧书仿若没有瞧见眸内一晃而过纠缠的两道,自纪禾念出现,他的目光只在脖颈以上的部位停留,进来后,更是不再看她。

他挂着容易让人放下防备的笑,细心为纪禾念打点。

“纪大小姐先去换身衣服吧,虽是医馆可弄坏了身体终归不妥。”

“我的身量与纪大小姐相仿,还望纪大小姐不要嫌弃。”

一旁小童很有眼见,立马去给人换一身衣服。

“怎么会,实在是太谢谢你们了。”

纪禾念满怀感激地道,跟上了小童。

这场雨来得匆匆,去得也匆匆,确认不再下雨,温萧书走出医馆,起先信步走在无人的大街上,直到站在医馆那里的人不会见到自己,他飞身上了屋檐,几番辗转,他落进一片巷内……

“元绥,留着那道疤是还在记恨当年的事吗?”

他自认眼角的那道疤是元绥的刺,百般被追杀逃脱无方,他故意激怒她以解自己多月被她追杀之恨。

这道疤的来历二人都再清楚不过,元绥曾在一案中遭到身边人的暗算,险些导致一群人的死亡,是她拼死殊博救下那群人,从而留下眼角一处疤痕。

这暗算之人正是地上躺着的屈以乘,亦是她曾经的下属。

“你说错了,这道疤记载的是我的荣耀,它也同样让我识清一个人,原来你就是个彻头彻尾贪生怕死的废物。”

“你可以骂我,难道你不想活吗,他们逼迫我出卖你,不然我就会死,我还不想死,谁会想死?”屈以乘辩解道。

元绥俯视着他,声音冷酷:“你选择了背叛,所以你会被我杀死。”

屈以乘苦笑:“原来这是个死局。”

“贪生怕死是小人行径,身为灵卫理应以黎民为首,自身性命为末,我不会像你一样苟且偷生,谁害我北黎子民我便杀谁。”

“现在,死吧。”

一刀封喉,这顶上看戏的人终于舍得下来,他挥出青纶扇,那把扇竟是将地上尸体的血都吸尽。

“你的扇……”

元绥蓦地看向温萧书,他这把扇莫非脱开玄霜冰的束缚?

“它有些喜欢血液,但不会喝我的血。”

温萧书收回青纶扇,血红的扇变回初始的色泽,乖乖被他握着。

他说得轻巧,元绥知道绝非如此,玄霜冰本是抵挡青纶扇中邪气,没了玄霜冰他时刻都有患上心魔的风险。

“他们知道吗?”

温萧书:“这句话我是第二次听见了,你会和他一样为我保密吧。”

未待元绥回应,他飞快地又道:“你杀了他,日后你要对上的是整个屈家,屈家虽不足以为惧,到底有些难缠,不过我这话说出似乎已晚。”

元绥不以为然,“我不惧麻烦,背叛我部者死。”

“屈以乘十分惜命,为了躲避我的追杀,他不惜用全部家当在连州与聚宝阁做交易。”

聚宝阁一以拍卖稀奇珍宝出名,二以天下最灵通的消息出名。屈以乘为苟活靠着聚宝阁买得的消息,逃离了元绥一次又一次的追杀。

元绥抽出死尸身上的信封给温萧书。

“这些高手们都是得了聚宝阁的消息而来,这里藏着一个宝物,还是个绝世宝物,屈以乘来这便是想得到宝物来杀我,他们似乎不是所有人都清楚宝物在哪,也不清楚宝物到底是何物。”

温萧书认得信封,这信封上有着属于聚宝阁特质的香味,闻一次绝不会忘。

“这封信上只言宝物在此处,看来他为躲我已经没什么价值获得情报。有一点奇怪的是,这么大的事,我竟然一点风声都没听见,而且这些高手似乎没有虚清派和千玄派的人。”

虚清派是名门正派,行除妖降魔之道,为天下百姓。元绥和千玄派则都是为皇室服务。

偏偏这两类人都不知这道消息,实在奇怪,这明显是在阻止他们来到罗临,可为什么偏偏阻止他们?

元绥心里有个想法要浮出水面,而温萧书比她先一步道:“无名阁。”

·

“梁哥,阿生肚子饿,说是要我替他……诶,医馆来人了?”

黄衣少年看清了来人,道:“你不就是昨日被西门狗屁欺负的那个人吗?可我记得你被金延清收留了,怎么会来医馆?不会是他也在欺负你?”

宋辰回头,见说话的是个少年,心中因恼怒他人随意诽谤自己恩人而起的火气,顷刻间消了大片,他不希望旁人误会恩人,急忙向乐洵解释。

“金兄待我极好,吃喝住行简直是少爷才有的待遇,我觉得自己太无用帮不上金兄的忙,于是想替他打扫房间,一不小心将自己的手给割破了,我本来无事,还是金兄非要我去医馆治伤。”

他伸出手掌露出手心,是一道不浅不深的口子,大概最多会留疤的程度。

宋辰笑着继续道:“你看,就是这么点小伤,根本不痛,金兄却非得让我去医馆,这不是小题大做嘛,我也拗不过他,只好来医馆了。”

出去急诊的方大夫也回来了,小药童迎上去替他收伞,方大夫看向神清气爽的宋辰,道:“可是来抓药?”

宋辰面露尴尬。方大夫观他模样不似是来抓药的样子,于是紧接着再问:“是需要我一同前去?”

“不是的,是我手被划破了。”

宋辰有些窘迫地伸出自己受伤的手来,毕竟那道伤对男人来说没什么,这种小伤也要包扎简直跟姑娘一样娇气。

方大夫没什么表情,平静地拿起他的手看后,问道:”没什么问题,你这伤很容易留疤,我前几日正巧用丹参做了些药膏,它用来祛疤很合适。”

“来一个吧。”

宋辰取到药膏准备离开,在他身后的梁沢道:“金公子其实一早便答应救你了。”

宋辰停下,很干脆地应下。

“公子好聪慧,没错,昨日那场闹剧是我和金兄提前商量好的。”

“我受西门耀文欺负,知道金兄是个好人必会帮我,于是我找到他,金兄也愿意信我但是我没有十足的证据,金兄也不能随意袒护我。”

“所以他同我约定到珍香酒楼见面,到时西门耀文还敢打我所有人就能看见,然后他出面让大家做个见证,这样一来日后西门耀文就不敢再对我动手了。”

“金兄真的是极好的人,我就算是做牛做马十辈子也还不了他的恩情。”

他说完,急急离去,梁沢看着宋辰的背影若有所思。

作者有话要说:①出自《淮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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