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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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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冤种——泛指指蒙受冤屈而闷闷不乐的人。王亚瑟觉得自己就是个大冤种。

秋游出力出钱,乐全部让终极一班享了。他倒不是小气,而是……

王亚瑟刚一屁股坐下,身旁的鲨鱼:“嘿,雷克斯这里这里。你老婆在这里诶。”

“……”我的母语是无语,为什么出游都要和这家伙绑定在一起啊。我们明明不对盘八字相冲!你们眼睛都瞎了是吗!

而后者悠哉刚提着包上车,听见这句话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王亚瑟怎么都觉得不是灿烂,是赤果果的嘲讽和戏谑。

鲨鱼见正主来了,很麻利的走了把位子留给雷克斯。“我这个电灯泡就不打扰了,你们一家三口要玩得开心哦。”

雷克斯慢悠悠走到位子,王亚瑟坐在外面,里面空着,位子过道有点窄。“进去。”

王亚瑟不爽了:“凭什么?”

他好歹也是土龙帮太子爷,ko3的狠角色。这次终极一班秋游他也出了力,凭什么当里面那个?

雷克斯弯下腰,慢条斯理道:“就凭我是ko2王亚瑟。”

王亚瑟的脸冷了下来,他是比雷克斯低一个名次,但也不至于这样被侮辱。

感受对方的怒意,雷克斯面上仍笑着,只是狐狸眼里没有一丝温度。

虽然与终极一班是和解了,和小雨是好兄弟,和汪大东那个家伙也没了芥蒂。但这不代表自己是个软柿子。王亚瑟既然给他摆脸色,那也不犯不着客客气气的。

车上同学感受到腥风血雨,叽叽喳喳的声音逐渐小了。但一看是王亚瑟和雷克斯……

害,家庭内部矛盾,床头吵架床尾和。多大点事。

于是大家便又去干自己的事,吃土龙帮提供的精致早点和零食,或者化化妆,看看电视。反正没人在意他俩是不是会真的打起来。

丁小雨上车就刚受到了弩拔弓张的气息。

雷克斯和王亚瑟一个站过道,一个站位子里面,大眼瞪小眼。内在二十八的老人忍不住叹气。

一大早又吵起来了,年轻真好。

“诶,借过借过——芜湖,小雨早上好。”身后传来汪大东活力十足的声音,丁小雨侧身,让他先走。

红色花衬衫,短裤,人字拖。丁小雨再看看自己身上的薄外套,“……大东,你不冷吗?”

……还有,脖子上为什么要套个稻草圈??

ko4深觉得自己真的老了,已经看不懂当代年轻人的审美了。

汪大东:“哈?冷,一想到去热情四溢的夏威夷海滩我整个人都沸腾起来了诶!!”

丁小雨:“……这里是台湾。”

(这里是缅甸北部。)

“诶呦,管他的啦!好不容易出来玩一次,这次我一定要玩个够!!”汪大东说罢从口袋里掏出墨镜套上。

一路往后走,收到了班上同学羡慕崇拜的目光。“哇,大东哥你今天这一身好酷哦。”

“哇瑟,大东哥你的墨镜哪买的?!”

“大东哥,你今天这一身打扮是准备冲浪吗!”

谁不喜欢被夸,反正汪大东就感觉已经有点飘飘然了。不枉费他昨天选衣服选到半夜。

(此时,正在家打扫的汪妈推开儿子的房间,发现有衣服卡在衣柜上。打开——“哗”衣服海浪淹没她的膝盖。)

汪大东如明星走花路,一路对自己的粉丝点头微笑。忽然,明星汪大东到一处卡住了。

一瞧——

“嘿,雷克斯自恋狂。有位子干嘛站着。”

雷克斯发现是自己的蠢竹马,现在与王亚瑟对峙不便说话——以免影响气场。

可他很快他就发现自己错了,大错特错。

汪大东是什么绝世大聪明?瞧瞧雷克斯,再看看王亚瑟,眼珠子一转,嘿嘿一笑。心里跟明镜是的。

大手一伸,率先按下王亚瑟。再伸,按下雷克斯。“诶呦都是俩口子啦,吵什么架嘛。站着说话多累啊。”

汪大东这一出手,原本还有争议的位子莫名板上钉钉了。

王亚瑟一口老血差点吐出:“自大狂你…!”

学习雷锋好榜样,助人为乐不留姓名的汪大东羞涩一笑:“诶呦,不用客气啦。如果真的要谢我,到时候就让你们的孩子认我当干爸爸好啦。”

不费力气,不费一点口水就如愿成为外面的人,雷克斯表示对竹马很满意。

悠哉悠哉往后一靠,“好啊。”反正又不是他生。

王亚瑟:“雷克斯你……!”看了看汪大东,“还有你……!”高贵的太子爷气得脸都红了,话卡喉咙半天说不出完整的句子。

雷克斯偏头看向里面的人,“怎么了亚瑟?是要孕吐了吗?没关系我这里有袋子哦。”

他皱眉,表情十分担忧,如同一个合格的丈夫和孩子爹。

担忧?丈夫?孩子他爹?

王亚瑟简直要呵呵笑了。孕吐?我可去你的!这么会演怎么不进军娱乐圈啊。下一届奥斯卡颁奖典礼没你我不看。

向来优雅高贵,不说脏话的太子爷最终孕育出一个字:“滚。”

雷克斯从包里拿出塑料袋,两边一捏,对着空气一打——袋子开了。“来,一家人别空气。”

一旁的汪大东很有眼力架走了。

劝和小能手就是我。= v=

小家不能散,要一直相亲相爱哦。

顾林溪背着包上车,发现自己男朋友站在门口不进去。“小雨?小雨你这笑什么这么开心?”

丁小雨伸手拉着她上来。然后侧身让她先往里面走。“没有,只是忽然想起以前看过的一部电影。”

“什么电影?”

“一出好戏。”

……

开到维多利亚酒店,门口早已经站了一排人。雷克斯一下车,全体纷纷鞠躬,异口同声:“欢迎少爷——您的到来是我们维多利亚至高无上的荣幸——”

那声音,那排面。

丁小雨默默地往后挪了挪,……?为什么有种莫名羞耻??

酒店高层们站前面微笑。“少爷,您能来真是太好了,不知道这次有什么指示呢?”

雷克斯也摆出雷氏集团继承人该有的架子,装模作样扫了酒店一圈,神色淡然。“这次我只是和同学一起出来秋游,不谈工作。”

酒店高层:“是是是,您说得是。”

“房间都布置好了吧?让人把我同学还有班导的行李都送进去,还有让厨师准备好,中午我们在酒店用餐。”

“是是是。”高层连忙点头,然后手一挥,酒店小姐姐们笑着一涌而上。

“你好,我来帮你推进去吧。”

“你好。”

“你好……”

在有条不絮的“混乱”中,顾林溪瑟瑟发抖抓紧自己的身家性命,“谢谢,我自己背着就行。好人一生平安。”

终极一班集体在维多利亚吃完午餐后,田欣说了一下注意事项,然后大手一挥让小崽子该干嘛干嘛去。

和顾林溪分到一个房间的煞姐换上火辣辣的泳装,忽然听见一声。“煞姐,你换好了吗?”

煞姐系上泳衣带子。“好了……??溪溪你怎么没换??”

顾林溪低头——白色长裙,牛仔外套,帆布鞋,没问题啊。“怎么了吗?”

“我给你准备的性感小泳衣呢??”

回忆起那件红色的吊带泳衣,顾林溪一指床头柜的白色书包,“那,我收起来了。”

煞姐恨铁不成钢:“??为什么不穿??”

来海边不穿泳衣穿什么??拜托溪溪,你现在可是有男朋友的人了。这件衣服绝对可以煞死丁小雨!

顾林溪将身上的大包带子扯了扯,灿烂一笑道:“因为我要去画画呀。不说啦煞姐,我先要出发占据有理地形——”

兔子轻轻的关上了门,然后煞姐听见从外面传入的一蹦一跳的声音,徒留她一人站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傻眼。

她还要去海边画画?还要占据有利地形??

哦,我要干什么来着……

哦对,先涂防晒霜。

——————————————————————————

丁小雨是在一处礁石群上找到顾林溪的。

高而独立。

高大的树从浅滩长出,宽大的枝条伸到了礁石上,投射出一圈圈的斑驳。

少女架着折叠小椅坐阴萌处,身下是涌动的蓝色海浪。白色长裙如美人鱼的尾巴垂在礁石上,巨大的浪花打来,裙子落下串串的白色珍珠。

长发用发圈束起搭在身后,卷卷的,像浓密的海藻。少女手持画笔,在画架上细细描绘着什么。

风吹起她的发,海鸥过境——

礁石有些高,踩脚的地方少。饶是丁小雨爬上去也废了点力,能得出来顾林溪是花了心思的。

创作中不希望被打扰,他很理解这份感受。

所以,丁小雨登上礁石只站在边缘,找了稍微阴凉的地方坐下,脚垂空。

礁石这边的海水比较深,浪花有点大。他坐了没长时间,鞋面就有些湿了。

顾林溪似察觉到什么,停下笔,撇头——看见了礁石边沿的丁小雨。

她将笔插·进塑料小水桶里,神色是不加以掩饰的惊喜之色,“小雨?你怎么过来了?”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我就是知道。”丁小雨起身走向她,画架上的画映入眼帘。

“水彩?你不是擅长油画吗?”

顾林溪伸了伸懒腰,“是擅长油画啦,但是其他的也要稍微学一下嘛。而且……”她的目光落在蓝色的,一望无际的海上。

“这么美的大海不适合厚重的平铺,轻柔朦胧的水彩最适合它了。”

丁小雨笑着嗯了一声。顾林溪今天穿了件简单的长裙,纯白无暇,像天上的云朵,又像水鸟的白色羽毛——

和今天的渔人码头很配。

仿佛她就是从这长出来的一部分。

虽然今天的太阳不是特别毒,但因为要画画的缘故,顾林溪将外套挂在了树上,后背的肌肤被太阳赤·裸·的侵·晒——已经开始往黄色系发展了。

睹一眼完成一半的画,这样下去会晒伤。

丁小雨:“林溪,你涂防晒霜了吗?”

“涂了。”

……涂了会晒成这样?“后背涂了吗?”

顾林溪有些尴尬的刮了刮鼻子,“那个,急着出门就忘记了。不过你放心,我脸和脖子涂了。”

……脸和后背是一个地方吗?说到底还是没涂。

丁小雨将自己的外套盖她身上,“房间钥匙在身上吗?我回去给你拿。离太阳落山还有段时间,你这样会晒伤的。”

“钥匙……我找找。”兔子低头在包里扒拉,一顿翻找。备用水彩颜料,画笔,美纹贴,耳机……

在地上堆了一座小山时,兔子终于从里面夹出一串钥匙。“呼,终于让我找到你了。诺,给。= v=”

丁小雨默默地看着地上的小山,再看看高高的礁石。“……林溪,其实你下次可以叫我的。”一个女孩子背这么多东西,还要爬礁石。累不说,他真怕顾林溪掉海里。

“我是你男朋友,帮你做这些事是应该的。”

顾林溪觉得丁小雨好像误会了,连忙解释道:“没有啦小雨,我路过浅滩看你和汪大东同学他们在说话。所以就没有打扰。”

“你别多想哦,我真的很需要你的。”

她的表达直白,完全不假思索说出了肯定的话。丁小雨性格内敛,就如顾林溪说得那样——

他很需要——

需要这种直白。

“你也别多想。我先回去拿东西。”揉了揉女孩的头,丁小雨刚转身,突然听见背后传来一阵悠长的船笛声,回头一瞥——

蔚蓝的大海蓦然闯进眼睛,白色的灯塔屹立茫茫海上。天空旋转着觅食的飞鸟,他茫然的站在礁石上。此时,一只偏离航道的白鹭划过——

风吹起他的发梢。

顾林溪弯腰准备拿笔,忽然听见丁小雨的声音。

“林溪,你有想过自己的未来吗?”

“你想成为……怎样的自己?”

这个问题比较沉重,很值得慢慢的思考说出口。顾林溪思索片刻给出了答案,“或许现在说未来太早了……但是小雨,我真的很喜欢画画。十年后,我或许会成为一个很疯狂的画家。”

顾林溪笑了笑继续说,“我喜欢珠穆朗玛峰上的雪,喜欢埃及的金字塔,喜欢在月下闪闪的多瑙河。”

“这个世界我有太多想要留下的。无论十年后被很多人看见,还是默默无闻。我都想一直画,一直画。直至死亡将我们分离。”

丁小雨一直知道顾林溪的未来不会甘于小笼子,但从她的口中说出来又是另一番效果了。

眼前的女孩坐在椅子上,与茫茫的大海相比是如此的渺小。身躯如蝉翼,好像一阵大风刮过她就会碎掉。

直至死亡将我们分离……

一个小小的躯壳里却承载了巨大的灵魂。

顾林溪的话太有冲击力了,因为坚定的她对迷茫的丁小雨来说,简直就像一把锤子狠狠的敲击着。

胸腔的心脏砰砰跳动,丁小雨强压下即将外露的情绪,“那如果,如果你喜欢的东西不能帮衬你的生活,那该怎么办?”

“我从来不奢求我的画能帮我什么,而且……”顾林溪的目光落在画上,蓝色的海面闪动着波澜。

“是我先招惹它的不是吗?”

丁小雨的睫毛垂下,半晌他开口。

“林溪,如果有个人的梦想是去烤地瓜。那你会不会觉得他很没有出息。”

顾林溪沉思片刻,“嗯……我觉得,如果那个人能尽自己的力量把地瓜烤得又香又甜,那烤地瓜也没什么。”

“而且我小时候的梦想是去当炒板栗老板,因为这样就可以吃一辈子板栗了。”

那是顾林溪六岁的事了,那时他们还住在台北乡下。某个秋天里,顾爸从镇上买了一袋板栗,小小的她吃了一次就爱上了。

挥舞着小手,“板栗太好吃了!爸爸麻麻,我以后要当炒板栗的老板!”

顾爸顾妈听了女儿的梦想,不仅没有骂她没出息,反而表示很支持她。第二天顾爸就从集市上买了个小锅和一堆板栗。

顾妈在镇上教古典文学,回家推开门就看见了脸黑一块白一块的女儿。而老公在厨房用钢丝球拼命刷锅。

“麻麻,尝尝我和老爸一起炒的板栗哦。”

顾妈吃了顾林溪炒的板栗,强忍嘴里的苦涩味。事实证明,基因还是很强大的。

坚持不懈——是顾妈的品格。言传身教,在顾林溪身上也很好体现了。板栗炒了整个秋天。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顾妈见到板栗就开始嘴里发苦。

十八岁的顾林溪望向丁小雨,“所以,无论是什么样的梦想,都不应该成为嘲笑的理由。”

迷途者抬起头,“顾林溪。”

他的眼中透着丝可见的光亮。“你怕不怕自己的热爱,最后导致未来一败涂地?”

女孩很大方承认,“怕。可是我更怕失去热爱的自己。”

美人鱼走向岸上的白衣少年。

在太阳垂落海岸线。天空的白云染上了红扑扑的颜色。在此起彼伏的海浪声里,丁小雨听见来自另一具躯体的52赫兹。

“以前有人说过,如果当一个人找到自己的方向,全世界都会为他让路。所以小雨,想做什么就放心大胆去做吧,我永远都会支持你。”

“也请你相信你自己,你并不是一座孤岛。”

或许是那天的落日太温暖太璀璨了,于是他忍不住圈紧怀里的人。

“谢谢。”

作者有话要说:顾林溪不傻,她听出来小雨话里有话啦。哼哼丁小雨这个闷葫芦,开导还是得看溪溪的。

“落俗不可避免,但热爱至死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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