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隆為桓公南蠻參軍,三月三日會,作詩。不能者,罰酒三升。隆初以不能受罰,既飲,攬筆便作壹句雲:“娵隅躍清池。”桓問:“娵隅是何物?”答曰:“蠻名魚為娵隅。”桓公曰:“作詩何以作蠻語?”隆曰:“千裏投公,始得蠻府參軍,那得不作蠻語也?”
父母之丧,居倚庐,寝苫枕块,不说绖带;齐衰之丧,居垩室,芐翦不纳;大功之丧,寝有席,小功缌麻,床可也。此哀之发于居处者也。
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以丧冠者,虽三年之丧,可也。既冠于次,入哭踊,三者三,乃出。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妇。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凡弁绖,其衰侈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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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康伯母殷,隨孫繪之之衡陽,於闔廬洲中逢桓南郡。卞鞠是其外孫,時來問訊。謂鞠曰:“我不死,見此豎二世作賊!”在衡陽數年,繪之遇桓景真之難也,殷撫屍哭曰:“汝父昔罷豫章,徵書朝至夕發。汝去郡邑數年,為物不得動,遂及於難,夫復何言?”
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故日月以告君,齐戒以告鬼神,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以厚其别也。
子上之母死而不丧。门人问诸子思曰:“昔者子之先君子丧出母乎?”曰:“然”。“子之不使白也丧之。何也?”子思曰:“昔者吾先君子无所失道;道隆则从而隆,道污则从而污。伋则安能?为伋也妻者,是为白也母;不为伋也妻者,是不为白也母。”故孔氏之不丧出母,自子思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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